Fscbmw528 wrote:等明天回覆看如何?...(恕刪) 樓主加油啊好幾位大大說了要結案也要拿到清償證明,否則一定沒完沒了。如果家族確實不知叔叔過世,就趕緊通通去辦拋棄繼承,我自己辦過,沒有很難。就是填填表格,準備文件寄到法院而已。
Fscbmw528 wrote:怕被台銀告,所以言論...(恕刪) 不用怕台銀台灣銀行不會告,他都已經扣下去了應該是你們告台銀才對另外,您怎麼知道台銀有把握才扣的?自己權利自己要爭取不試試看怎麼知道不行?不要枉費我們花時間回答加油吧
Fscbmw528 wrote:家父不知道他的情況,也不知道他死亡,是互不相往來的!更不知道成為繼承人!...(恕刪) 去法院寫訴狀,不會寫?法院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教你怎麼寫。我的經歷跟你們家有點類似,先去遞狀紙,戶籍謄本跟死亡證明還有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戶籍謄本是證明你爸跟被繼承人是沒有住再一起,所以不知道他的財務狀況提出親友證明兩人已經多年沒有連繫,連死亡都不知道。然後訴狀要引用的就是修改後的限定繼承法條(這法修的真是好,救了不少人)訴狀盡量要寫得可憐跟辛苦一些,網路上有很多範例可以參考訴狀記得用電腦打,還有要看好書寫的格式你們如果沒空弄,就請個律師代勞我的經驗是自己跑了兩次法院諮詢、兩次法院遞狀、一次開庭,就解決了,連律師都沒請蒐集資料跑了一趟戶政跟地政、一趟國稅局像類似案子,法官通常是比較偏向弱這邊沒那麼難,200多W的養命錢快去要回來(還要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