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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錢人不繳稅,都是受薪階級繳稅,誠然指鹿為馬!【有圖有真相】


chesslue wrote:
事實上有錢人也有很多是低收入戶
只因為他的收入是看不到的

之前發放所得低於一定標準的工作所得補助
不是把一堆大老闆都列入補助範圍
因為老闆為了避稅,都只把自己列最低工資申報

所以拿著錯誤資料推出來的結論就是錯誤的

難道這社會上,開著BMW卻辦理低收入戶減免學雜費的人,還會少嗎~




其實這樣的人真的蠻多的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Doralin wrote:
我不贊成國家用免稅,...(恕刪)


6月4日立法院財委會修正後的版本
我想對妳應該比較友善吧
有空請仔細看看
好好了解內容

證所稅之所以一變再變
背後有太多的考量
過程也很曲折

先談劉憶如版本
此版本有一很大的問題
就是所有股票的成本
以今年12月31日收盤價為成本
台灣很多大老闆手中的股票成本一股可能只有5元
今年收盤價是80元
明年下跌以70元賣掉
在我們眼裡是賺了65元
但依劉憶如版本是賠了10元
當年如果別的股票賺錢還可以抵扣這10元
當年抵不完,未來三年還可以抵
這公平正義嗎?

公平正義 量能課稅
大家說得很容易
什麼是能?風險大 能量小 風險小 能量大
劉憶如當立委時力主將遺贈稅從40%降到10%
爸爸死了除非突然跑出個弟弟分遺產,
不然遺贈稅什麼風險?如果遺贈稅稅率是10%,
風險比遺贈稅高出許多的證所稅有什麼理由高於10%?
這一點劉憶如很難自圓其說。

為了彌補劉憶如版的問題
所謂四君子版雙軌出現
相對於劉版 四君子版對市場較友善 其立論限於篇幅就不贅述

不料 看了四君子版 劉憶如 認為與其理想有差距而辭職
還回馬一槍說四君子版是 不公不義 財團立委護航版
媒體名嘴立刻口誅筆伐,
行政院長立刻找立委餐敘後又搞出個抓大戶版
就是所謂3%大股東 及綜所說500萬元 合併申報的抓大戶版
此版更是可笑
一家小公司的3%股東賣股票要繳40%的稅,
一家大公司2%的股東賣股票不用繳稅。
薪水所得500萬元賣股票所得10萬元要繳稅,
一個薪水所得10萬元,賣股票所得500萬元不用繳稅,
大戶是這樣抓的嗎?太荒唐了

6月4日立法院財委會的修正版本改為一年內股票買賣金額10億元視為大戶要課稅
至於10億元算不算大戶?是要調高還是調低還可討論
至少認定大戶的方法是對的。




狗子2008 wrote:
6月4日立法院財委會...(恕刪)


成本這樣算也很好難不成用10元或碩及既往到很久以前嗎
遺贈並非所得 一輩子一次 所得可能天天都有 營所 綜所 也都比10%高
稅制跟成交量與指數綁在一起這樣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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