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quarie150 wrote:
柯P像瘋狗一樣亂咬陳...(恕刪)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日前在其網站上公布,未來台灣人入籍美國,在「美國公民入籍申請文件(N-400)」上,可以註明原來的國籍為「台灣(Taiwan)」,美國政府簽發的證書上,也將只顯示原國籍為台灣,不採用「中華民國台灣(Taiwan,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Taiwan, PRC)」、「中國台灣(Taiwan, China)」等名稱。
根據美國移民局9月27日在政府網站上公佈資料顯示,持有台灣護照的申請人,可以在N-400表格上註明台灣為國籍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不會簽發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Taiwan, PRC)」、「中國台灣(Taiwan, China)」、「中華民國台灣(Taiwan, Republic of China)」或「中華民國台灣(Taiwan, ROC)」的證書,該網站還特別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是持有中國護照的申請人所使用的國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