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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對了 請問大家台新與彰銀的官司最近有消息?

farralkimo wrote:
對了 請問大家台新...(恕刪)

木栓內閣都放話不準合併了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普通股不一定會配,但這種特別股一定會配。
你把它想成債券就行了。



chmiao wrote:
如果當年賺得少或虧損時未必會配或配得到。
擋在它前面的還有另一個特別股,同時這個在發不滿或遇到虧損不發時也不累積。......看到這點我就不想特別為這利息加碼認了,雖說我認不到多少。

上面的說法完全不同
特別股是不是一定會配息??

如果台新金特別股不論盈虧都每年會配4.75%
不就比定存好的多
就算升息也不大可能升到4%
owenivy wrote:
上面的說法完全不同...(恕刪)


我看到的這次戊種條文是非累計的(條文沒留下來),也就是配息優先於普通股的前提下,倘若市況慘到今年的沒有盈餘能發特別股的利息,今年的利息就沒了,把過去的一筆勾銷大家向前看,明年再加油




請問如何認購特別股?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普通股不一定會配,...(恕刪)
crystal2003 wrote:
請問如何認購特別股...(恕刪)


最簡單就是明後天買台新金就有認購權,或者參加抽籤。

上次富邦金抽籤戶100%中籤,若保留到現在,半年間獲利率也有2%。

英英間LKK wrote:
最簡單就是明後天買...(恕刪)


不好意思問個蠢問題

已擁有台新金 那怎麼認購權,或者參加抽籤?

感謝指導!!!

【沖洗液】 wrote:
不好意思問個蠢問題...(恕刪)


跟現金增資一樣會寄認購書給股東,
另發行股數總額之10%,計50,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股款繳納期間:105/12/05~105/12/20
4.75%=每張要發2千多..今年前半年EPS 0.7比去年慘..錢哪裡來啊
owenivy wrote:
特別股是不是一定會配息??
...(恕刪)


請善用"公開資訊觀測站",這些資料都可以在那查得到。

浪費點資源把全文貼出來好了,如有不妥歡迎管理單位逕行刪除。
重點已用紅色標示。
............................................
(補充)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戊種記名式特別股之發行
條件及認股除權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5/11/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11/16
2.發行股數:發行特別股5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5,000,000,000元(補充)
5.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50元(補充)
6.員工認股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5%,計75,000,000股予本公司暨
子公司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75%,計375,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37.95582654股,
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補充)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計50,000,000股以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戊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重要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到期日:戊種特別股無到期日。
(2)股利率:戊種特別股股利率(年率)4.75%(七年期IRS利率1.2175%+3.5325%),
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又七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七年
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
七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PYTWDFIX」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
算數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
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補充)
(3)股利發放:本公司對於戊種特別股之股利分派具自主裁量權,由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第四十條之一規定擬定盈餘分派議案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之;
經承認後之盈餘分派議案,其中可分派予特別股及普通股之可分派盈餘數額,
依序應優先分派予丁種特別股,有餘額再分派予戊種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

餘數悉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辦理。
倘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當年度戊種特別股股利時,其未分派或
分派不足額之股利,不得以以後年度之盈餘累積補足。

(4)超額股利分配:戊種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利率領取股利外,不得參加
關於普通股及其他特別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
(5)戊種特別股收回:自發行日起算屆滿七年之次日起,經主管機關同意後,
本公司得隨時按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已發行流通在外之戊種特別股。
其未收回之戊種特別股,其權利義務仍延續前開各款發行條件。
(6)剩餘財產分配:戊種特別股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
次於丁種特別股;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戊種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
計算之數額為限。
(7)表決權及選舉權:戊種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戊種
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戊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於該事項有關之
承認及討論事項有表決權。
(8)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戊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丁種特別股股東,均有
相同權利之新股儘先認股權。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以因應未來
轉投資子公司及業務擴展需求。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11/29
13.最後過戶日:105/11/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1/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1/2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5/12/05~105/12/20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05/12/21~105/12/2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11/16(補充)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補充)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補充)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0月26日
金管證發字第10500418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交易日:105/11/23
(3)丁種記名式特別股停止轉換期間:105/11/4~105/11/29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戊種特別股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掛牌,
預計上市掛牌日期為10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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