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jcy wrote:原來公開收購說明書是"中信銀行"所公告,受委任機構就要負全責,真是好棒棒的邏輯,我看以後應該沒人敢當受委任機構了,不然這麼死的都不知道。
回:deepbreath...(恕刪)
fer wrote:
自救會現在是希望中信履行付款的責任,再由中信代向百尺求償
這樣也不用告中信
也不用國賠
皆大歡喜
中信有這個能力
就看它有沒有擔當
所以~以後股票交該全改保證金制
至於融資融券全改走個人信貸模式
因為沒有一家銀行敢再做現今交割行這一塊
你覺得台股流動性會如何
還不如直接說當日成交價不得低於前日收盤價
When the Nazis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I remained silent;
I was not a comm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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