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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慘敗了 雙輸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說得好,不過好像連...前天邀請台新金推薦總經理,昨天還說有再讓一席董事給台新金(其實是想換撒告),是怎麼樣?(恕刪)
財政部站在多數股東權益的立場,對台新金的這個股東作出適度禮讓,以和為貴,讓日後彰銀的經營管理更加順遂,並無不妥.

改選後的最上策,就是以合而貴 創造公司利潤為先而不是要搞到兩敗俱傷. 萬不得已的最下策,才是作出其他強制處置來對抗.
台新金發函 保留彰銀董事會法律權利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2月10日 下午10:32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0日電)台新金控今天發函彰化銀行,保留彰銀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各項議案的相關法律權利。

台新金表示,彰銀董事改選過程發生重大爭議,並已進入法院爭訟,針對財政部指派的法人董事在董事會中行使的職權,以及選任出的常務董事、選任出的董事長職權,均存有法律效力的重大爭議。

台新金指出,對於彰銀第24屆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召開的歷次會議及各項議案,均保留相關法律上權利。

彰銀今天召開董事改選後的首次董事會,推選原總經理張明道擔任董事長。

由於台新金已向財政部提出民事訴訟,並求償新台幣100億元及針對財政部違反2005年公文精神,在彰銀董事改選中「多取得的」董事席次,進行假處分。

今天台新金發函彰銀保留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的相關法律權利,應是假處分的後續動作。1031210
pqaf wrote:
財政部站在多數股東權益的立場,對台新金的這個股東作出適度禮讓,以和為貴,讓日後彰銀的經營管理更加順遂,並無不妥.
改選後的最上策,就是以合而貴 創造公司利潤為先而不是要搞到兩敗俱傷. 萬不得已的最下策,才是作出其他強制處置來對抗.


找不到理由就講起場面話來了??

在彰銀股東會內部舉牌子叫"以和為貴" ?? 大街上打臉,暗巷子內摸頭?

要以和為貴,那當初何必出來選???

請問財政部經營是比台新金經營好嗎? 還是怎樣?

到底是憑什麼理由要出來搶經營權??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這能算是理由嗎? 那當初財政部幹嘛開國內標?
...(恕刪)
我是不知道金管會的這條規定是在 事前或事後修訂的.
若是事前就有這條規定,台新金的法務事前就要有所體認,未來必需面對從 台新銀和彰銀,其中擇一的風險. 而不是貿然搶標,打著先上車後補票的如意算盤. 我猜想,台新金當時出高價搶標,就是要合併彰銀,降低營運成本,不是單單要經營權而已,但他選擇鋌而走險,以為先搶先贏.

若是事後規定的,他當時修訂就當提出異議,倘若金管會仍要施行,那他也只能尋求其他解套方式.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並求償新台幣100億元及針對財政部違反2005年公文精神,在彰銀董事改選中「多取得的」董事席次,進行假處分。...(恕刪)


很好奇一個問題:如果金控法有規定一家金控不得擁有兩家銀行,那麼2005年財政部的公文效力位階在哪?
pqaf wrote:
若是事前就有這條規定,台新金的法務事前就要有所體認,未來必需面對從 台新銀和彰銀,其中擇一的風險. 而不是貿然搶標,打著先上車後補票的如意算盤. 我猜想,台新金當時出高價搶標,就是要合併彰銀,降低營運成本,不是單單要經營權而已,但他選擇鋌而走險,以為先搶先贏.


你講的這些只有你自己相信吧?!

我知道當初投標的投資銀行和所請的律師們,可沒有一個人是這樣想的


pqaf wrote:
打著先上車後補票的如意算盤


什麼叫 "先上車後補票的如意算盤" ?? 公文明白寫著財政部要釋股

pqaf wrote:
台新金當時出高價搶標,就是要合併彰銀,降低營運成本...(恕刪)

搶彰銀 主要是搶機會 但也要有能力經營好彰銀

如果政府擺明 標到彰銀,最多只有永久經營權 不可能有合併機會
大概 沒人會去標彰銀

除非是 市價的 7折以下 才會有人標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找不到理由就講起場面...到底是憑什麼理由要出來選?? (恕刪)
那就等看張盛和是否會作解釋了.

我這個局外路人的粗淺看法,對事不對人的猜想,可能不對
1. 適法性 : 台新金同時 擁有兩家銀行的經營權,違反規定,對其他金控業者造成競爭影響和不良示範.
(依照金管會的規定,同一金控下只有金控母公司得以掛牌上市, 台新金控和彰銀卻是母子公司分別在證交所掛牌上市)

2. 權益性 : 財政部和多數股東認為 合併將損失多數股東權益

3. 警告性 : 財政部要樹威,日後其他金控別在試圖先上車後補票

4. 壓力性 : 彰銀工會有壓力

5. 民粹性 : 現在選後的主流民意仇視財團和反商

6. 其他可能原因一堆
pqaf wrote:
我這個局外路人的粗淺看法,對事不對人的猜想,可能不對
1. 適法性 : 台新金同時 擁有兩家銀行的經營權,違反規定,對其他金控業者造成競爭影響和不良示範.
2. 權益性 : 財政部和多數股東認為 合併將損失多數股東權益
3. 警告性 : 財政部要樹威,日後其他金控別在試圖先上車後補票
4. 壓力性 : 彰銀工會有壓力
5. 民粹性 : 現在選後的主流民意仇視財團和反商
6. 其他可能原因一堆


1. 財政部自己搞出來的問題,為什麼叫別人擔責任?

2. 証據?? 台新金本身持有彰銀最多的股份,合併如果有損失,台新不是損失最多?
可見你連對什麼叫"合併"都不了解

3.~ 6 : LOL ..... 台灣還是"法冶"國家嗎???!!!!


不用在替財政部凹了
這有公文的政府不能這樣玩
這樣以後還有外資敢來台灣投資嗎

pqaf wrote:
那就等看張盛和是否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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