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術凶兆 wrote:請長官開示...(恕刪) 我才不會上鉤...這個問題你要問致中爺...------以上為玩笑,以下為建議------開公司要參照哪些法規,會計原則處理要熟悉,稅法要了解,最簡單的方式是找會計師...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以公司名義租賃一台BMW-X5給你用,公司是報費用(費用不扣稅...)以公司來做個人投資...中間的帳...處理一下就省很大.糟了,開不了箱(太黑了)
17:00下班了,我請各位大大麥岔,還真的有效小弟底薪少,靠股票多撈一些,明年按市價課稅,真的是挫La蛋撫養,捐贈,保險,醫療,抵減一般可節稅的都用上了...明年再準備將局部薪資所得移到海外公司,看能不能降低台灣所得....
這不是不可能的, 美國政府對股票選擇權的課稅基準是這樣的如果公司給你認購的金額是每股 US$10 , 當你決定使用選擇權的時候股價是 US$100那中間的 US$90 的價差就是你動用選擇權當天的獲利, 課稅的部分就是這個 US$90如果你動用選擇權之後沒有馬上賣掉, 過了3個月不幸股價跌到 US$1 , 帳面上你賠了 US$10-1=9但是你動用選擇權的時候賺的 US$90 還是你繳稅的基準, 不會因為後來跌到 US$1 就不用繳了我就有朋友是這樣子, 公司股票漲到 US$3x 的時候不賣, 繳了5萬多美金的稅放在帳戶裡現在股價只剩 US$4, 賠到哭不出來henrydu wrote:就算是發股票,美國比較可能的收入計算基礎是以處分股票所得來算這樣會有繳的稅比所得股票價值高好幾倍的情形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