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股利所得建議案中的甲案,以63%股利併綜所稅,適用所得稅稅率在5%至40%之間、乙案則採二擇一制度,投資人可在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與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執行。
財政部舉例,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假設夫妻兩人每年除領取退休金、存款利息收入(該等所得依稅法規定得予減免,故不併入本例分析)外,尚有股利收入62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5%計算,本金約當為1240萬元)
這對夫妻若採甲案,只有股利所得62萬元-股利免稅金額22.94萬元(=62萬元*37%)-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課稅所得0元,等於無須繳稅
若是採乙案,股利62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課稅所得22.4萬元,應納稅額1.12萬元(=22.4萬元*5%)或是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5.27萬元(=62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元,可足額抵減5.27萬元),該戶可以退稅4.15萬元(1.12萬元-5.27萬元)
若是受薪階級以存款投資股市的上班族,假設一單薪(夫妻2人)家庭年薪60萬元,每年股利收入5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5%計算,本金約當為100萬元),選擇甲案要繳2775元,但選擇乙案可以退稅550元。
財政部試算,若採甲案,薪資60萬元+股利5萬元-股利免稅金額為1.85萬元(=5萬元*37%)-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課稅所得5.55萬元,應納稅額為2,775元(=5.55萬元*5%)
若選乙案第1方案,薪資60萬元+股利5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課稅所得7.4萬元,應納稅額為3,700元(=7.4萬元*5%) ;但若選乙案第2方案,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4,250元(=5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元,可足額抵減4,250元),該戶可以退稅550元(=3,700元-4,250元)
財政部解釋,若採甲案,無論股利高低,都按相同比率減稅,容易瞭解且計算簡便,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適用累進稅率,較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且因高股利者多為主要投資人,股利稅負降低後,有助增加在台投資金額,創造就業,促進經濟成長。
但若採用乙案,因股利課稅二擇一,所得人須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不易瞭解且複雜些,但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軟體或稅額試算減少所得人選擇的困擾。
另外,乙案對中低股利者(尤其是現制下不須繳稅的股民,如退休族或菜籃族)而言,仍可維持現行退稅利益,高股利者按單一稅率課稅,雖不適用綜合所得總額合併申報累進課稅,但不得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有助增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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