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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的背後,真的是政府沒錢嗎

"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上的天條" : 胡說八道, 全世界有那個國家的年金改革沒有朔及既往? 臺灣的問題是這些人有18%, 又有月退休金, 過去沒有提撥年金, 甚至還免繳所得稅, 還用最後一年薪資計算月退休金, 要討論為何政策如此, 已無任何意義, 浪費時間而已, 趕快修改年金制度, 別再扯東扯西了
Alex51688 wrote:
1.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上的天條,你可以去問問你身邊讀法律系的朋友。我舉的例子,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肯定翻臉。如果要修法,也可以。但一定天下大亂,因為我今天跟你的約定,今天可能沒有違法,明天可能就違法了,而且還要朔及既往?哪不翻天?這時候才叫惡法!!!...(恕刪)

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上的天條
可以朔及既往等於宣告所有契約失去契約該有的法律效益, 因為隨時可以改變
年金可以修, 可以改, 這完全沒有問題, 但要朔及既往, 就有問題, 今天對公教人員可以這樣做, 那下次對勞保也可以這樣, 對自己和公司存的勞工年金, 政府也能這樣搞, 可別忘了, 勞工年金是有收益保障的, 你今天看當然收益不高, 但未來哪天真的進入負利率時, 民粹又眼紅保障收益時, 現在那些支持對公教可以朔及既往的言論通通可以適用去刪改勞工年金, 這合理嗎? 國保也是一樣...
政府可任意失信於民, 這才是大問題
ryanku wrote:
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恕刪)


到底是沒錢,還是不想給??
沒錢還搞八年8,800億?
ldt000 wrote:
流氓勒索店家,也會...(恕刪)


竟然有人會想把資源給特定族群
而非拿來做大家都可以使用的國家建設

看到這種言論,真的覺得這次的年改真的做對了

Alex51688 wrote:
1.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上的天條,你可以去問問你身邊讀法律系的朋友。我舉的例子,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肯定翻臉。如果要修法,也可以。但一定天下大亂,因為我今天跟你的約定,今天可能沒有違法,明天可能就違法了,而且還要朔及既往?哪不翻天?這時候才叫惡法!!!
2.對,基金營運沒人可以保證賺錢,但我們基金營運的確比其他國家類似基金差,喔,不能檢討嗎?不能放給專案經理人經營嗎?況且,如果我在其他投資基金,如果基金經理人績效不好,我還可以打電話罵他,甚至基金經理人還可能被換,或我可以換一檔基金操作。可是勞保基金、退撫基金我們有選擇嗎?可以不要護盤嗎?基金虧了可以換人操作嗎?可以不要有政治操作嗎?對政府而言,把我們的退休金拿來護盤或政治操作,虧了也不見檢討,那才叫自私。
3.拜託一下,勞保與軍公教退撫基金根本沒有關連性啊,軍公教退撫基金如果破產不代表勞保破產啊~如果像你說的那樣,整個國家都要節流了,那前瞻計畫8千多億還要做嗎?(你該不會說那不一樣吧?那勞保與軍公教退撫基金也不一樣啊~)
最後,我還是強調,我不是軍公教,改革也還是要改。但手法上應該更細膩與謹慎!!!一個基金的盛衰,只有檢討投資人,一味地叫投資人少領一點,卻不檢討經營者(無論是哪一黨),投資人只要有意見,就被說自私啦、貪婪啦,真是前所未見!!!(恕刪)


天條喔~~~我還藤條哩

工作25年
退休再領近全薪到死
狂吃勞工豆腐

不公不義在此時此刻就要完結........




Brodylin wrote:
'"不朔及既往當然是法理上的天條" : 胡說八道, 全世界有那個國家的年金改革沒有朔及既往? 臺灣的問題是這些人有18%, 又有月退休金, 過去沒有提撥年金, 甚至還免繳所得稅, 還用最後一年薪資計算月退休金, 要討論為何政策如此, 已無任何意義, 浪費時間而已, 趕快修改年金制度...(恕刪)

不朔及既往是不是法理上的天條,跟其他國家年金改革沒有朔及既往有何關係?別的國家怎麼改我們就得怎麼改嗎?那我政策都直接抄就好啦,那官員也太好當了~建議你可以問問你身別讀法律系的朋友,相信會有你想要的答案,你就會知道誰胡說八道了。另外,在這資訊爆炸混亂的時代,對於有疑慮的資訊,問問身邊的朋友,簡單查證一下,討論可以,但別動不動說別人胡說八道,OK?!

slance0068 wrote:
事實上拿軍公教人員開刀實在很不公平,軍人福利過去有他們的時代背景

警察到現在還是要拼死拼活無尊嚴的捍衛人民,教師教化你我的子女

這三樣職業個人覺得國家實在是要對他們好一點,就算要改也不應該溯及既往。

年金行之有年,退休的那群人都已經犧牲奉獻完畢你才說退休金付不出來要刪減...

這不是史上最大詐騙集團!?反應出來的是國家把你利用完了,後面不想負責任了

但又不想拉下面子,殊不知今天改軍公教明天對勞工是否也會這樣過河拆橋?!

(本人非軍公教人員,只是覺得這種改革方式開啟了一個很不好的先例 "溯及既往"及煽動造成對立)(恕刪)


到底是哪裡對不起他們了

在職有沒有領薪水?
有沒有早早退休領月退?

現在也設了地板3.2萬
都比勞工好多了
到底哪裡不滿足?




Qantas133 wrote:
8800億是一個屬於重大公共建設的投資

八千八百億是一個屬於蚊子的重大建設吧
拿去獎勵生育還有用一點

black11 wrote:
到底是哪裡對不起他...(恕刪)


如果你要這樣說那問個問題,一個月給你多少錢你願意去擋子彈?!

你再把那個金額換算一下大概就知道你退休後可以領到的期望值看看

會不會比地板價高。

我想表達的重點是制度的修改如果都可追溯的話那不就代表一開始簽的合約都是屁?!

而帶頭的卻還是國家那私人企業是否也能跟著搞?!而且今天搞你軍公教後面就不會搞你勞工!?

我贊同改革但改革要有個起始點,從這個時點起往後的制度都修改!如果可以接受再投入這個

環境,這樣也比較不會有爭議(個人觀點)

今天問題是政府也有信用,因為公務員投票給另外一個黨,所以就擅改以前訂的合約,將來誰還會相信什麼公務員的退休制度?

一旦政府能改一次,就代表會改下一次。違約是最後的選擇,不能因為票源就毀了政府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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