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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

灰狼01 wrote:
平均二者合計判賠60萬元以下;如僅提告其中一方,平均判賠30萬元以下

之前提到若外遇而成為老婆在法院上的攻擊點,重點不是這幾十萬的判賠款,而是:

1,離婚可夫妻自願協議離婚,也可以一方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若x大搬出去住後,想以拖字訣處理,且有親密伴侶,那麼X大此時花錢等於五折價(因尚未離婚,花兩元等於未來少給老婆一元). 此時元配為了自己利益,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分一半財產(男方主動離家分居且外遇),那麼離婚主動權就在元配身上

2,由於x大已退休無業,所以在爭取監護權與元配比較上並沒有經濟優勢(而女兒則有一千多萬資產),元配可以把不利於x大的各家庭瑕疵做攻擊加大爭取女兒監護權的機率
Blue sky 1111

那就好~~

2021-08-14 17:16
Blue sky 1111

不一定是要大家都有同樣立場,才算是有效的討論,即使是01也一樣。包容和聆聽各種不同的聲音和想法,也是一種氣度。共勉之~

2021-08-14 17:23
灰狼01 wrote:
前面X大已有提及(恕刪)……


......對方要求依法對半分產,表示雙方心裡已有離婚準備....

我認為這有時是夫妻吵架時的氣話、理由如下…


......想必所有動產應該都是X大控管,他老婆是受控方....



-------------------------------------------


忽然想起一則網路笑話:

夫妻之間吵吵鬧鬧乃稀鬆平常事

有一次一對夫妻吵架、老婆氣到要離婚

老婆:我們離婚吧,這日子沒法過了!

老公也咆哮起來:離就離,誰不離誰是孫子!
………
房子給你,車子也給你,兒子也給你!
我也給你、通通給妳!你們去哪兒我去哪兒!

老婆剛喝進去的水噴了一地!轉身走了。

老公問:婆娘,你去哪裡?

老婆沒好氣的回道:去買菜,做你愛吃的紅燒肉!

老公說:我陪你!

----------
萬教

吵還是會吵……;吵完後大概感情更好了…;這才是「有建設性的吵架」…[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1-08-14 18:52
Blue sky 1111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1-08-14 19:26
萬教 wrote:
只要x大年度(曆年)內出資超過220萬元就有贈與稅的問題,包含年度內其他方面的贈與在內…

以#192的房屋報價為例,約1300萬,父女一起聯名,
x大及其女兒各出一半,650萬,權狀持分各50%,
x大可申請房貸,八成的話,約520萬,自備款130萬,
他的女兒未成年,不能申請房貸(?),只能用現金,即650萬。
因為已贈與1300萬在女兒名下,
父女聯名買房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去年遇到類似的情況,剛好跟房仲聊過。
萬教

「那650萬(50%持分)全由x大女兒的戶頭匯出」;這類案件稅捐處都釘得很緊…;會查女兒戶頭的資金來源;如果是由x大匯入再轉匯的仍然會「著吊」(被罰);需是之前已贈與的1300萬或自己賺的…

2021-08-14 18:57
萬教

「未成年子女申請房貸?需要保人嗎?不曉得最多可以申請到幾成?」---監護人通常是當然的保證人;成數跟一般房貸案件相同;最重要的仍然是貸款人的償還財源要能交代;不然就是由持分的x大名義申貸、女兒做保…

2021-08-14 19:00
xpotter wrote:
小麥下跌時 手中沒有...(恕刪)
認同
YFLSS wrote:
之前提到若外遇而成為(恕刪)

話題本來是看房買房,怎麼討論討論就變成討論離婚了,看來大家都贊成 x大離婚呢!
x大不願離婚的主因是其妻要求一半財產,x大不願給一半,他自己說若1千萬則較不心疼。
難道x大妻子本身都沒有財產嗎?照道理沒財產的配偶一般是很順從的呀!聽x大一面之詞很難想像如此奇女子~~不煮飯、不掃地,也難怪x大要分居了,但這構成分居條件嗎?都共同生活10餘年了,女兒是誰照顧長大的?
法律規定夫妻有同居義務,若貿然購屋分居,只是給對方一個口實~惡意遺棄。則對方可先行就業然後訴請離婚,並要求子女監護權,屆時x大真的是人財兩失了。
股市裡就如在賽馬群中尋找一匹獲勝機率是2分之1,賠率是1賠3的馬。
xpotter
xpotter 樓主

惡意遺棄很難判得成吧,一直到今天她的信用卡帳單還是我在繳!

2021-08-14 20:18
英英間LKK

沒有惡意遺棄也可以告精神虐待。

2021-08-14 20:28
印象x大的女兒高三了,學測即將到來,進入最後的衝刺階段了,等孩子考完試再來煩惱這些事也不遲.......
英英間LKK wrote:
則對方可先行就業然後訴請離婚

這句話嚇到我了
我老婆今年初突然有找新工作上班了
但薪水很低
是否在進行你說的計畫?
註 她從以前上班就從沒拿錢出來,雖然薪資很低也沒什麼影響。她從以前就有一搭沒一搭在上班,薪水太低、確實沒什麼收入、報稅都我在報 我看得到。某方面我也算是阻止了她上進心,因為靠我就夠。


至於你前面說的沒財產的女性比較順從那是刻板印象,要看狀況
第一,她看準我是好人,知道我再怎樣都會付帳,ej大也是這種人,我也不是特例,
我雖然愛錢自己不怎麼花但我對家人是大方的也有傳統的男人一肩扛的魄力(長期下來感情破裂後另當別論),再加上我收入不低,一些生活費什麼的,自然也不會放在心上,我甚至有一個觀念是能用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第二,她是社工師,知道她自己的權益。
我記得有幾次吵架,我講一堆,她只淡淡的說:「誰叫你要結婚」
我老婆是狠角色,我真的是弱勢的一方。
當然我有些沒講,但我說的部份也沒說謊或加油添醋。
2021 全力VT
xpotter
xpotter 樓主

我個性上是算弱的。耳根軟很容易讓步。再加上也沒生活常識又很怕麻煩,常會選擇妥協或認栽。處理婚姻想到就麻煩 不然早就幹了

2021-08-14 19:44
vegesmile

知識就是力量,多看書吧!

2021-08-14 19:47
wrote:

Blue sky 1111
如果換成女方做同樣的事(已婚還騎驢找馬),我一樣認為是不夠光明磊落。不過這是我的價值觀,


我的價值關和你們兩位雷同。灰狼大如此開明現代頗意外。
還記得之前我提過和一個女同學去台北上課和購物嗎?坐公車的時候,我特意和她保持距離,完全沒肌膚相碰,坐車時還怕突然煞車碰撞而拉緊把手。
主動去找馬自然我是不幹的,但被動不小心遇到對盤的異性,跟主動去找,狀況大不相同!
如果遇到這樣的人,多一個助力自然會增加我去處理的決心。
註:這個女同學很有禮貌,從不問我婚姻狀況,我也只聊過我女兒,故她可能誤會我已離婚,才會和我一起去上課購物,但後來我猜從別人那裡聽到我的狀況,也沒再主動約我了。
2021 全力VT
sunflower2251

放棄只是因為等太久(1星期,1個月),速食關係無法維持.(到嘴肥肉飛了?)

2021-08-14 19:21
Ruby2012

快50歲的男人真的不要想太多,會遇到年輕貌美的真愛自動撞上來?

2021-08-16 10:39
萬教 wrote:
「那650萬(50%持分)全由x大女兒的戶頭匯出」;這類案件稅捐處都釘得很緊…;會查女兒戶頭的資金來源;如果是由x大匯入再轉匯的仍然會「著吊」(被罰);需是之前已贈與的1300萬或自己賺的…

比較習慣用引言的方式.....

由之前x大的發言推敲,1300萬應該已在過去幾年合法贈與到女兒名下,女兒方面的購屋款項由孩子名下的戶頭匯出650萬,這樣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vegesmile

前面說沒有贈與稅,是依據x大之前講的.....已贈與給女兒1300

2021-08-14 19:20
萬教

用這已贈與完成的1300萬來買房當然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2021-08-14 19:24
X大,恕我直言,你獨攬家中經濟大權,婚姻怎會幸福?這是標準父權心態,《論語.季氏》:「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你應該將財產分一半給妻子掌管,不要過問,保證你婚姻幸福美滿.
萬教

[讚][讚][讚]///物質之外、即使是老夫老妻了、女生也很需要男生時不時哄她一下、給個甜言密語什麼的…x大應該是退休後時常把女生的缺點放大看、愛碎碎念又忘了哄一哄吧?以上都是亂猜的…[冷][冷]

2021-08-1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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