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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股-長期投資交流園地

希望有一天退休時,能跟f大一樣,多到忘記他的存在。

fostery wrote:
我看法跟你一樣,合計...(恕刪)
KELLY8116 wrote:
希望有一天退休時,能跟f大一樣,多到忘記他的存在

跟記性退化關聯較大,我最常遺失的東西是敬老卡及家中鑰匙,我領敬老卡4年遺失3次.
「金金併」首例 富邦金併購日盛金公平會通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4)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富邦金控合併日盛金控,將成為國內首起金金併案例。

公平會表示,此案參與結合事業均為金融事業,在審議期間也徵詢金管會意見,考量水平重疊與垂直連結的市場影響後,認為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決議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指出,富邦金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日盛金控全部已發行普通股50.01%至100%之股份,並控制日盛金控及其從屬事業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

公平會表示,富邦金從屬事業營業項目主要為保險業及銀行業,日盛金營業項目主要為證券業及銀行業,另參與結合事業尚在期貨、證券投資顧問、創業投資及保險代理人等業務具有水平重疊關係,又保險代理人業務屬保險業下游銷售通路,因此亦具有上、下游垂直連結之關係,故公平會就本件事業結合申報案分別針對參與結合事業水平重疊部分及垂直連結部分進行分析。

在水平重疊部分,本案涉及的銀行、證券、期貨、證券投資顧問、創業投資、保險代理人等相關市場,市場參與者眾多,多屬低度集中市場結構,參與結合事業在各自所屬市場之市占率均有限。

垂直連結部分,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旗下保險通路業者拒絕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商品,或參與結合事業旗下保險業者拒絕供應保險商品予其他保險通路業者,由於上游保險業者及下游保險通路業者數量甚多,其他保險業者可選擇合作的對象不限於參與結合事業旗下保險通路業者,保險業者也可透過所屬業務人員或以直接通路銷售保險商品,反之,其他保險通路業者可選擇交易對象亦非只限於參與結合事業旗下保險業者。因此尚難認參與結合事業在結合後,有能力封鎖上游保險商品及下游保險銷售通路。

公平會審查結果認為,本案結合尚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圖:公平會提供)
fostery wrote:
我看法跟你一樣,合計1(恕刪)


f大應該大小金控都有了
h480324 wrote:
「金金併」首例 富邦...(恕刪)

接下來就看日盛金兩大股東肯不肯賣了
留級的米蟲 wrote:
接下來就看日盛金兩大股東肯不肯賣了


金管會中立,不反對合併…中立,哈哈哈.

日盛兩大股東不賣,富邦怎成就?一次就定50.1%才成就,,否則不買,根本耍寶.
h480324 wrote:
召開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富邦金控合併日盛金控,將成為國內首起金金併案例。

公平會表示,此案參與結合事業均為金融事業,在審議期間也徵詢金管會意見,考量水平重疊與垂直連結的市場影響後,認為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決議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指出,富邦金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日盛金控全部已發行普通股50.01%至100%之股份,並控制日盛金控及其從屬事業之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之結合型態。

公平會表示,富邦金從屬事業營業項目主要為保險業及銀行業,日盛金營業項目主要為證券業及銀行業,另參與結合事業尚在期貨、證券投資顧問、創業投資及保險代理人等業務具有水平重疊關係,又保險代理人業務屬保險業下游銷售通路,因此


又來一起併購消息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570900?exp=a
富邦併購案失敗的機會居多吧
畢竟價格太芭樂了
除非大股東缺錢.不然我看要併購成功的機會大概低於10%.

蠻看好明年壽險業的獲利就是了
尤其國泰也覺醒了
跟富邦一起在股市中撈
為何金控獲利去年不佳?揭曉了,海外分支機構獲利大減。 這可能需要時間,疫情漸減,經濟活動回復。

壽險減少海外投資增幅,光台股就可以增幾千億的活水。靈活投資台股者勝算較大。

[工商]


富邦開盤破 51了,加油加油 go go 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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