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部長打臉現任行政院長之前的說法…
莫非新院長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還是新部長當次長太久,一時還以前部長馬首是瞻…
sssb wrote:
不到十二小時,馬上被...(恕刪)
大力馬痲 wrote:
1.法院收的裁判費是要上繳國庫的..如果要規定不繳裁判費可以啊..以後大家加稅
2.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法院判決要符合社會期待?
司法的本質就是要依法審判杜絕多數暴力..為何司法服從多數社會暴力的期待下判決?
哪一個人或群體的意見可以代表整個社會?請問社會期待如何量化?
如果您認為社會期待可以取代法院判決
我真的誠心建議,把司法制度廢掉,什麼事情大家都來公投不就好了
橄欖綠 wrote:
不收裁判費,與加稅何干?莫非政府訂定預算有把民間告訴的裁判費用納入編列?...(恕刪)
橄欖綠 wrote:
其他的案件就算了,你覺得這次判決結果合理嗎?公文上寫的是”支持“,判決書的“不干預“從哪來的?還有,為何台新金的彰銀持股必須超過50%,財政部的作為才稱得上”干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