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 sky 1111 wrote:
這是不錯的建議,我家...(恕刪)
如果是消費問題的話,倒是可以用編列預算的方式控制~
灰狼01 wrote:我覺得跟住什麼可能無關,因為我剛好透天/大樓兩邊住。
為避免這現象延續,我還正計畫未來買或租大樓房子供老年使用呢!
灰狼01 wrote:
前面X大已有提及,對方要求依法對半分產,表示雙方心裡已有離婚準備。
感情是無法由外人客觀討論的,不是他的名下房子,感情上對方配合度...可能嗎?
為分居而買房,邀請對方一起去看房...可能性高嗎?
想必所有動產應該都是X大控管,他老婆是受控方,我若是對方,我會想保留名下資產,讓X大去買其他房子,因為真要離婚,以X大資產規模,所有雙方資產都是鑑價後平分,最後各自名下資產應該還能保留。
灰狼01 wrote:
當然若孩子未成年,父母還是監護人,現在後悔還是可以處理逐年調整回來的,但離婚後就看誰是監護人了!
灰狼01 wrote:
想再婚再來考慮離婚(搞不好對方會提前減價要求離婚),反正現在婚外人與人連結已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