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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課稅政策出爐~~~~~

我實在搞不懂 官方資料寫得這麼清楚還是有退稅
為什麼有些人要自己解讀成扣完8.5%抵減稅變負值不會有退稅

資料上官方公式在算完稅額後再扣股利8.5%可扣抵 不是放在扣除額那
扣抵時條件只有寫可扣上限8萬 沒寫最多扣到0 還扯出一堆合理化自己說法的東西

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12136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9654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芷會計師則表示,如以適用邊際稅率 5% 及 40% 之納稅人,以公司所得 100 萬元為例比較計算,由下表計算可之,對於個人邊際稅率為 5% 者,不論係用甲案或乙案,原可能可以退稅 3.93 元(應該是打錯 萬),甲案變成要繳 2.52 萬元或乙案為退稅 2.8 萬元,但 40% 的納稅人,可少繳約 8 萬元的稅款,但確實也拉近與外資之差距。"

"==財政部長 許虞哲==
乙案的部份 一般的股東 中小的股東 中小股利的部分 可享有可抵減稅額 抵稅跟退稅 可維持他的原有權益"

劍神路亞 wrote:
現行兩稅合一制度假...(恕刪)
剛發現財政部已經出來打那些說不退稅的人臉了

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75747


(一) 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
假設夫妻兩人每年除領取退休金、存款利息收入(該等所得依稅法規定得予減免,故不併入本例分析)外,尚有股利收入62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5%計算,本金約當為1,240萬元)

乙案:
1.股利62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課稅所得22.4萬元
應納稅額1.12萬元(=22.4萬元*5%)
2.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5.27萬元(=62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元,可足額抵減5.27萬元),該戶可以退稅4.15萬元(=1.12萬元-5.27萬元)

bitcoin wrote:
我實在搞不懂 官方...(恕刪)
整個稅改公式明明很簡單 官方一開始就寫得很清楚
有人些就是要憑感覺一直亂解讀
然後讓大家覺得超複雜一團亂 政府又亂搞 權利被剝奪


bitcoin wrote:
剛發現財政部已經出...(恕刪)

bitcoin wrote:
整個稅改公式明明很...(恕刪)


剛剛想看你po的網址,已被移除了。

就等政策定案再說囉!希望如你所說的,該退給小股東的稅,政府就要退給小股東。

否則。。。。。。。。。。
shih3246 wrote:
我猜想,如果取消"兩稅合一",改"分離課稅"了,那麼公司股利就會配多一些給股東,請股東自己繳稅了,公司不會再先幫股東繳稅了,是吧?比如之前有20%的扣抵率,現在分開報稅,就要把這20%撥給股東,由股東自己報稅。


Shih大,
當公司賺了100元
要繳營利事業所得所稅,新制由17%增為20% = 20元
(以前這20元會丟入扣抵存錢筒裡計算,新制收入政府口袋後就不要你再提起它了 )
剩下100-20=80元 為盈餘
若為了明年買機台保留20元在公司裡,這20元還要繳新制5%的未分配盈餘稅 = 1元
(以前這1元會丟入扣抵存錢筒裡計算,新制狀況未明)
剩下的80-20-1=59元,假設就全部分配股息給股東們
股東個人收到這"股息"後,自己依業障申報個人綜額所得稅掏錢包繳錢




Nuke worker wrote:
Shih大,當公司...(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公司的營所稅增加了,我們配發的股利也會縮水?

可憐的小股東,股利幾乎都在政府的口袋裡。

(我知道了,新制之後,可扣抵稅額,政府全收了。)

vincent556 wrote:
財長許虞哲今日表示...(恕刪)

反正最軟的那一塊都是先啃的.
shih3246 wrote:
(我知道了,新制之後,可扣抵稅額,政府全收了。)


當然啦,不然財政部長忙來忙去所求為何? 收錢啊!
真的快被搞瘋了XDD
這裡的人隨便說說都還能說的振振有詞
然後聽的人矇懞懂懂還點頭如搗蒜

Nuke worker wrote:
當然啦,不然財政部...(恕刪)
bitcoin wrote:
剛發現財政部已經出來打那些說不退稅的人臉了


有甚麼打臉?

本來推行新政策就要說明清楚

現在既然說清楚自然不用爭論



如果立法院是通過甲案

又是一場歡喜一場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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