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人要自己解讀成扣完8.5%抵減稅變負值不會有退稅
資料上官方公式在算完稅額後再扣股利8.5%可扣抵 不是放在扣除額那
扣抵時條件只有寫可扣上限8萬 沒寫最多扣到0 還扯出一堆合理化自己說法的東西
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12136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9654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芷會計師則表示,如以適用邊際稅率 5% 及 40% 之納稅人,以公司所得 100 萬元為例比較計算,由下表計算可之,對於個人邊際稅率為 5% 者,不論係用甲案或乙案,原可能可以退稅 3.93 元(應該是打錯 萬),甲案變成要繳 2.52 萬元或乙案為退稅 2.8 萬元,但 40% 的納稅人,可少繳約 8 萬元的稅款,但確實也拉近與外資之差距。"
"==財政部長 許虞哲==
乙案的部份 一般的股東 中小的股東 中小股利的部分 可享有可抵減稅額 抵稅跟退稅 可維持他的原有權益"
劍神路亞 wrote:
現行兩稅合一制度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