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dson2013 wrote:稅官的立場跟投資者只是不一樣,不是笨,更不是邪惡。收稅是他們的工作,而投資者的工作就想辦法避稅。 大大說的好想想買甚麼股票不用課稅就能找到正解了明年實施,後年報稅這段期間趕緊找找不用被課到稅的股票我已經對政府沒信心了,選前是跟人民同一陣營,因為要選票選後是跟鈔票同一陣營,也是因為選票不然選舉時誰贊助阿.散戶嗎?捐各10萬20萬就以為很多,其實也不夠塞牙縫
hodson2013 wrote:國外收入不要超過100萬,小心,老大哥會看到。 如果超過一百(例如300)再與國內收入(例如500)加總=800-670(免稅額) = 130 x 20% = 26萬而原來國內收入(例如500)要繳的所得稅約為70萬,70大於26,所以免補繳,只需繳70萬 倘若退休後,全部800都是海外匯入的利息收入,800-670=130 x 20% = 26萬只須繳26萬的綜所稅http://investorplace.com/2014/07/etds/#.Wake_bIjEnRhodson2013 wrote:還是台股玩一些,除權息前賣一些,然後買回來,只是高低點難抓。口哨 我過去這樣操作的經驗都是抓龜走鱉,白忙一場
(二)訂定我國居住者個人(即內資)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1.甲案-部分免稅制度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2.乙案-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之二擇一制度下列2種方式擇優適用:(1)獲配之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2)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https://www.mof.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37&pid=7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