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甲大獎 wrote:
作為一個稍有銀行放款經驗以及法律系所畢業的旁觀者,
真心想幫忙所以看了20頁...
已有好心人教了一些可能對及可能錯的方式給您,
我也來獻上一些想法讓您自己綜合評估:
1. 在房子登記在你名下,房貸、二胎、信貸都是你自己本人的,老婆沒有做保的前提下:
房貸、二胎與房子本身是綁在一起無法獨立運作的,也就是說你不可能賣房子還房貸而二胎還留著(反之亦然)
所以你房價如果實拿不能超過房貸與二胎的本金+利息+違約金,又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拿出來補差額的話,你房子無法順利成交過戶。所以不要想便宜賣,賣了也會要取消合約,反而多花一筆代書費及相關規費、手續費。
2. 雖然理論上是要優先解決利息最高的債務,但是基本上信貸跟其他債務是無關的,只有可能因還不出來而被花旗拍賣你名下財產:
所以你最壞的打算應該是脫產,把房子過到其他人(能信賴對方的前提下,關係越遠越好)名下,然後賴花旗的帳...
2-1. 製造假的債務,賴帳後花旗扣不到你的房子只能扣薪水(如果你還要工作的話),此時花旗就要跟其他債權人依比例去分你1/3的法院扣薪,這樣你回到手上的錢可以變多(當然,假債權人必須值得信任,且關係越遠越好)
註:a. 第2點的相關操作很複雜,希望你不會走到這一步!
b. 房子過戶後,債務還是在你身上,所以你還是要設法每月還清房貸+二胎。第2點只是用來減輕你月付金還款壓力。
3. 跟其他人建議一樣:不要找OK、不要找地下錢莊、房子能賣快賣(記得第1點)、找國泰吃下你的二胎(整合債務)
Good Luck!
小心一點。
房子過戶來過戶去,土增稅,房屋稅,就是一筆大開銷。
不管跟關係遠近的人進行假交易辦過戶,一旦被查到,無法提供實際買賣房屋的金流,贈與稅又跑不掉。
(樓主的房子還蠻值錢的)
過給別人 - 被政府剝一層皮。
過回來自己 - 政府再剝一層皮。
本來只是跟銀行之間的問題,現在連政府稅捐單位都扯進來了。
萬一這個可以信任的人背叛樓主。就是空空空。
你都敢背叛銀行了,人家不敢背叛你? 你要怎麼樣? 去自首自己當年假交易? 請銀行幫你討回房子再還給銀行?
銀行當初可沒押著樓主去借款! 欠錢就想脫產... 難怪前面有人說: 看多了法拍就沒啥同情心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如果你有說實話,其實你的問題一點都不難解決,先把事情簡單化,既然房子價值高於負債,賣了就解決了。現在的問題只有房子什麼時候賣出及賣多少的問題,除非有貴人或奇蹟出現,想賣的快價錢就好不了,想賣好價錢就快不了。
不用管誰要用低價吃你的房子,這不關你的事,不是問題。想要保住房子?房子本來就不是你的是銀行的,這個也不是問題。要先跟別人借錢還是找ok忠訓借錢?這個跟賣房子清償債務無關,借了也不能解決問題,所以跟本不是問題。
存款剩十幾萬有什麼好擔心的?強力實行節約政策,你有聽說過住台灣餓死人的嗎?一堆愛心餐廳可以吃免錢的,跟親朋好友拿米及飯菜我就不信有人會不給。沒得住? 跟父母親暫住一下不行嗎?真的找不到地方先窩一下嗎?沒工作趕快去找啊,小七大夜班(還有即期品可吃)、麥當勞不能先屈就一下嗎?這些都只是情緒及面子問題,統統跟債務無關也都不是問題。
這樣講你的問題有沒有解決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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