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齊0227 wrote:
注意:現代很多癌症,能活到60歲算長壽。未滿65歲就掛掉,那之前繳的國民年金全是政府的,政府算得很精,再怎麼算,永遠是人民吃虧。提倡廢除惡法。
不懂就不要危言聳聽
先去搞清楚再來罵
這叫秀才遇到兵嗎
一個好好的東西
背不懂的人罵
情何以堪
內行人講外行話
聽了會很幹
外行人講內行話
好像也一樣
herc wrote:
1. 上篇我說這些人 "該繳"國民年金,因為收入高又不用繳稅...
如果這些人可以利用工會逃避,為何失業的人不用??
2. 失業只是一時,另一半有錢就幫忙繳一下,總不會永遠失業吧??
失業的人 不等於 窮人....
cute5566 wrote:
1.失業的人都沒錢了,要他們拿什麼出來入工會?入工會也就是繳勞保阿..
還有我身邊真的攤販,水電工...我還沒看過沒繳勞保或沒入工會的
cute5566 wrote:
2.這社會上有很多人打零工,即使有工作,也大多沒辦法繳清滯延的年金
失業不等於窮人?的確是很多人只是暫時失業,這些人大多在有工作時就會續繳勞保
但是卻也有很多人是常態失業(如打零工)或是長期失業的
但看不到政府有何因應之道,卻專拿這些人開刀,要他們繳年金..
jayliou wrote:
我也遇到一樣的情形了
離職中斷2天勞保
收到一份1個月的國民年金繳費單
不爽~~~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1RvWjcEKk9I%3d
10. 我不想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可以不要繳費嗎?是否會被處罰?
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所以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如果都沒有繳費,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如已逾繳納期限後才要繳納,延遲繳納期間會加收利息;而已經超過10年的欠費,不能補繳,而且給付權益會受到影響。
建議您仍儘可能按時繳納每期的保費,累計國保年資,以保障自身的保險權益。如果暫時無力繳納,要記得在10年內補繳,逾期繳納的保費都必須加計利息,雖然目前利率不高,但長期累積下來仍然是一筆額外的支出。
官網說的,所以別屌繳費單了~~!結過婚了另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