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liu1972 wrote:對啊 全賺的錢分2年認列 (嚴格說是連本帶利一起計
但是對於賺錢的公司....(恕刪)
發放金額不是問題 公積又多只是名目問題)不是已經擺在眼前了?~現金流足以撐到十年之約期滿就夠了
mar-ch wrote:
可以不用課稅===...(恕刪)</block
其實網路上現金減資的新聞和討論頗多的,但畢竟我只是個奈米小散戶,不是財經稅賦專家,很多常識都是看新聞的,如果有錯誤,再請指正,
以下截取水果日報過去的新聞還有部份網友的想法,有提到現金減資是返還股東的原始投資金額,所以不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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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7/03/17 11:22
據金管會最新統計,過去3年來,企業減資案件中,有超過半數都是採「現金減資」,引發立委質疑,就是為了避稅。
市場人士說,透過「現金減資」退回股款,跟「配發現金股利」,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完全不用繳稅,後者不但要繳健保補充保費2%,今年開始又有股利可抵扣稅額減半、淨所得1000萬元以上課45%的富人稅,這對有錢的大股東來說,實在是如坐針氈。
昨天在立法院,包括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都詢問上市櫃公司今年吹起減資潮,是否就是為了避稅?吳秉叡表示,財政部之前把股利相關的稅負訂得太高,很多人寧可棄權,也不想拿到股票,極盡所能規避稅負;上市櫃公司也用減資的方式,把錢退還給股東,因為公司保留太多盈餘「反而會被課重稅」。
據金管會數據顯示,從2015年企業減資40件中,有23件、約57%是採「現金減資」,2016年也有5成。
證期局官員坦言,近兩年減資件數多,但呼籲公司減資要考慮財務健全性,需有足夠資金來因應未來發展。
官員也說,不是每個公司為了規避稅負去減資,一定是帳上現金多,若用現金減資來配給股東,可以幫股東節稅。(廖珮君/台北報導)
======網友看法======
網友留言說,其實減資對股東比較好,除了避稅,最主要的是除權息,除的是自己的錢,例如除息5元,這是要扣掉5元的,等同拿自己的錢回來,但你要繳稅,還要繳補充健保,這個世界上除了台灣,沒有人這樣搞的。試問台灣民眾,你繳的退休金,往後每個月要從退休金裏扣補充健保,你要嗎?
出版:05:57
更新: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