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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股-長期投資交流園地

vul34622 wrote:
元大金 才算漲 又外資拉才會漲的快 年中大家就說 這波會爽到證券股老大元大金 ....


有嗎?

聯電12,元大20,
現聯電33,元大19...
漲好多???

我聯電20張賣完了,元大還一堆,等領紀念品...
a14927 wrote:
有嗎?聯電12,元大20...(恕刪)


他是指金融族群,你醬子舉例會比不完啦。
不只何壽川,永豐集團當時的重要幹部都上榜。

留級的米蟲 wrote:
何壽川一審有罪等著看(恕刪)


上次辜少爺出事...帶去問話...結果中信漲一波(印象快2塊的波段)
只要發的出股利,有奶便是娘,不用太在意,

玉山金 形象比較好,股價相對強勢些,
雖然也有出包,但高層還蠻自愛的。
黃男州,都沒出現在社會、政治新問,很好,有安心感!
weber2654 wrote:
不只何壽川,永豐集團當時的重要幹部都上榜。

很明顯,這不是單一個人的藐視法律.

這是有計劃,有系統的集體犯罪集團.
把銀行的資金挪用,作為私人投資之用,且蓄意規避關係人交易的公告.


這麼有錢的富豪,還捨不得自聘佣人,
還要偷偷摸摸把元太付錢聘的外勞弄到家裡幫傭.


幾年前的案子就已經說明,何家掌控的企業沒有什麼公司治理可言.

能把上市公司聘請的外勞弄到家裡去私用,
挪用銀行的錢作私人投資,也就理所當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02002452-260402?chdtv
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張杏如夫婦,被控將2名菲律賓籍女移工,非法挪用為2人豪宅的幫傭,不但動輒嚴詞斥罵,限制行動,規定早餐只能喝咖啡並自購食物,中餐、晚餐以外時間不准吃零食,還常吃剩菜,剝削移工,違反人口販運條例,台北地檢署認為何壽川夫婦罪證不足,2日將2人不起訴。

2015年,2名菲律賓籍女傭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指她們是受元太科技雇用,卻被當成外傭使喚,並指老闆娘何杏如動輒對她們嚴詞斥罵,早餐只能喝咖啡並自購食物,中餐、晚餐以外的時間不准吃零食,經常到下午2點才能吃何家吃剩的菜餚。

台北市勞動局接獲申訴後,查出共有3名移工被何壽川的女婿、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轉為私人家庭幫傭,將何壽川、張杏如、李政昊等3人函送北檢偵辦。

事後,李政昊公開道歉,表示接受主管機關的裁罰,元太日後也將完全配合勞動法規,強化外勞管理及人員訓練;李並強調一切都是個人行為。

檢方曾傳喚李政昊調查,李認罪,指自己思慮不周,因公務繁忙無法照顧家裡,才挪用公司外籍移工;檢方認為李有給付移工薪資,也無苛刻員工等情事,今年5月將他緩起訴,期限1年,需繳交國庫20萬元。
大頭祥 wrote:
上次辜少爺出事...(恕刪)


玉山出包的理專倒是豬隊友
Katong wrote:
很明顯,這不是單一個(恕刪)


我記得永豐金管理者已經換比較年輕的一輩,希望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且有不同的做法,而不是檯面上的傀儡,加油!
查無犯罪所得 永豐金案不宣告沒收

2020年11月20日 週五 下午5:31

【時報-台北電】被視為重大金融犯罪的永豐金超貸案,何壽川被判刑8年6月,台北地院卻沒有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理由則是沒有證據證明何壽川等被告保有犯罪所得,所以不予宣告沒收。

北院不予宣告沒收的理由指出,三寶集團之後遲未返還永豐餘公司、元太公司1700萬美元款項;又遲至2013年間,另以台銀聯貸借款返還永豐金租賃公司、SPC公司6000萬美元款項,但是到了2017年上半年,還持續向永豐金租賃公司借貸多筆款項未還。

但是,因超貸案被察覺後,三寶集團已經出售1788大樓並償還款項給永豐金租賃公司、永豐餘公司、元太公司。此外,也沒有證據證明何壽川等被告還保有犯罪所得,所以不予宣告沒收。(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孝義)
何董事長,真有你的。

每一家上市公司都當成你自己的私人公司。
公司聘的外勞,你的女婿弄了三位去你家幫佣。

元太,永豐餘與永豐金的錢,你拿去做你的私人投資。
風險讓上市公司去扛。
這三家公司的經理人員全都聽命於何壽川,何來公司治理可言?

投資獲利,利潤卻不完整回流上市公司,部份到了你的私人口袋。

這不是奸商,會是什麼呢?
看來這幾家轄下的公司有機會大漲一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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