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 177 樓大大的建議,樓主還是要檢討開支、想辦法開源節流。不到最後關頭盡量不要賣房子,因為就算房子賣了,不賺不賠拿回300萬,你還是要解決住的問題,但你的40萬存款其實足夠你應急週轉了。建議頂多就是分租一、兩間雅房出去,來補貼房貸。能當房東,爲什麼要當房客呢?
另外,剛剛在台中市社會局網站查到一些單親家庭可以申請的「兒少福利補助與服務」,建議您可以去問問看: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content/index.asp?Parser=8,8,394,391
總之,為了女兒,一定要咬牙苦撐個三年讓她上幼稚園。天無絕人之路,我相信一定會苦盡甘來的,共勉之。
不要理會那些沒有根據的恐嚇
那些都是話術
用房貸的一半租房子
經濟狀況會明顯好轉
滿足孩子日常所需
別讓她受太多委屈
賣了房子
替她開個戶頭
存些錢進去
剩下的
守不住就守不住
錢是你的
你可以決定怎麼用
那些事不關己的人
才會覺得投資房子比花在孩子身上值得
小孩長大絕不會怪你沒有留下三房兩廳
只會在意你有沒有關心她而已
還有
房子不會與你相依為命
它只是讓獨居老人看起來不那麼可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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