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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匯錯帳號


shark0725 wrote:
請問有人是匯款匯錯帳...(恕刪)


這個直接請銀行告知

如果對方不還就是告訴了

流程很簡單,不難

怕麻煩就請律師代理
抱歉可以看回文有交代了
KuanCheng wrote:
可以提告的..之前就...(恕刪)


我做人坦蕩蕩現在打開手機約定帳戶給您看也可以,還有其他朋友的約定帳號,跟業務的約定帳號,超過五個啊⋯銀行沒有限制不能超過五個吧⋯不然我的怎麼能⋯
itisorange wrote:
這案子好怪
為何不熟...(恕刪)


我女友的我也加入常用,但我沒匯款過給他,然後我一個禮拜光匯款壁紙師傅就大概四萬,塑膠地磚師傅這個月就會了12萬,一個月非約定20萬根本不夠用
evonne0211 wrote:



為什麼只是友人...(恕刪)



plusv wrote:
印象中新聞有報過:...(恕刪)


1. 當衝突到自身利益不適用
2. 白人可以無條件適用
我只能說 我當初開戶銀行問我要用網路銀行嗎

我說可以不要嗎? 銀行說:一般都會開的

說實在 網路駭客這麼多 有密碼也不安全

大概只上去看數字 幾個月就不去網路銀行看

雖然網路銀行方便 但是意外風險太大

我是不用網路匯款 大額匯款 會臨櫃申請

你朋友是很窮嗎 錢也想貪 也可能是他嫌麻煩

GOOD LUCK
shark0725 wrote:
請問有人是匯款匯錯...(恕刪)


提醒:你假扣押裁定也要一起聲請

之後法院會給你一張假扣押裁定,上面會載明供擔保金額

再用假扣押裁定當證物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屆時遞狀,再依擔保金額去提存所提存(有的法院院內就有台銀國庫收錢,有的要跑分行)

另,請確認事實發生地(你轉入錯誤的銀行分行所在地)是哪個法院縖區,若亂送會被法院依非本院管縖駁回,而再重送一次。

相關細節請向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清楚

提外話,訴狀無須將銀行列為被告,亦不須請法院命銀行調閱資料,因為依法院職權本身就會去調查事實,訴狀要載明事項
1.請求事項
如返還不當得利
2事實與理由
何時轉,何時發現,何時請銀行協助連洛…


markshu2037 wrote:
我只能說 我當初開...(恕刪)


說網路銀行很危險 其實還滿可笑的

再者非約定單筆只能轉帳3萬

轉帳還需要先登入然後電話簡訊密碼 好幾道關卡

如果要大額 還是要先去銀行紙本設定約定轉帳

不會莫名其妙帳戶的所有錢就不見了

shark0725 wrote:
我女友的我也加入常...(恕刪)


小事啦

法律上你已經不敗了 對方遲早要還的 尤其是銀行紀錄很清楚 去告不當得利 還可以加計利息

然後還有人主張不用還得...

有興趣 可以讓這些網友試試...

保證整的他哭天搶地的...還手續費....


dennis10 wrote:
小事啦

法律上你已經不敗了 對方遲早要還的 尤其是銀行紀錄很清楚 去告不當得利 還可以加計利息

然後還有人主張不用還得...

有興趣 可以讓這些網友試試...

保證整的他哭天搶地的...還手續費....

法律上你本來就是不敗..但有何用??...拿到錢的人最大....借到錢的最大......

樓主有說...那個人沒工作...流氓鬼混的......只要名下沒財產,工作領現金就沒事了........

不然若你有興趣試驗,你拿100萬遺放丟在遊民旁邊,讓他撿去花光.......試試看你錢最後拿得回來嗎??? 保證整天哭天搶地的是你.....你最後可能只拿到一張法院給的值100萬元債權憑證罷了....這不是錢吧?
至於怎換成錢??你必須常常查詢他名下是否剛好有財產進來,然後指定條目申請查扣...並不是他一有財產政府就會全部主動幫你查扣...你哪有那麼多美國時間常常查詢呀..更何況你是遇到擺爛得沒錢人.....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有人願意用1~2折的價錢賣債權給討債公司.....甚至還不用錢免費送給討債公司只求討債公司騷擾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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