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起來我弟好像說過要把這個事情發到網上的討論區,因為這件事情在除夕夜我那個朋友來我家的時候包含我的家人和我其他的朋友,大家對這件事情的看法相當分歧。
要澄清些什麼呢?事實根本不是我弟說的那樣,事情是怎麼一回事呢?
前年(2007年)12月底,我朋友來大陸旅遊,後來順便到廣州來找我,他那時候提到預期人民幣會升值,想拿些錢在大陸做投資,
我跟他提到我老婆有朋友在間銀行當經理,後來去了那間銀行,老婆的朋友跟他介紹了幾種投資方案,我朋友就選了一種,投資額人民幣5萬,因為那時並沒有帶錢在身上,我朋友就只是先開了個戶頭, 我朋友隔天一大早就要回臺灣了,叫我改天再幫他把錢(人民幣5萬)存進去,我朋友回去後按當時匯率匯了台幣給我(TWD225000)。
後來我去到銀行,才得知此事需本人才能作投資,我無法代勞,所以朋友要我用自己的名義開戶幫他辦理投資,投資週期為一年.
一年到期時(2009年年初),朋友想取回投資,所以要我把銀行的人民幣(本金5萬,收益2300元,共52300元)全數取出,但朋友要求說要我按當前匯率直接給台幣給他(匯率約4.83,換算成台幣約252600),我就說了一句收你22萬多,還25萬多“那我不是很虧”。
重點就在這裏了,請大家注意一下,我說的虧並不是指以前的匯率和現在的匯率相比我虧了錢。我想要澄清的是,這個投資事件從頭到尾我不是獲益人,在投資初時朋友找我兌換的時候,我也有預期人民幣會升值,但基於幫忙,所以換給他。到最後朋友有收益時,又讓我兌換,那時匯率人民幣已大幅升值了,如果完全基於我個人的意願,那我告訴大家,我當初並不想以那個低匯率用人民幣來換取台幣,換了台幣後也只是放在銀行,並沒有使用,而現在更不想以高匯率用台幣來換人民幣,而且我在大陸短時間內也用不到那麼多人民幣。當然,我可以拿朋友銀行裏的人民幣幫他去兌換台幣,但我除了幫他作投資跑腿行為,還義務幫他兌換貨幣,那這樣說來我是不是很虧呢。
最終朋友當然沒有堅持讓我換成台幣給他,“那我不是很虧”其實也只是朋友間的一些隨意言語而已,當這事被大家一下子提出來時,討論得像一鍋粥,事實和事件的重點當然也變得慢慢地模糊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