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觀感小弟能理解不過 說真的 違約就是違約(遲繳是事實)當初信用卡申請書上也是你簽名代表同意才發卡給你事後再來跟銀行端爭執這些東西,似乎不是很妥當小弟也有忘記繳費過,也是理性跟銀行客服爭取減免單次違約金繳費記錄還算良好,客服也答應單次調減(一年內一次為限)事後就更加留意自己的繳費時間點(當然,辦理自扣是最方便的)
丹尼斯誠 wrote:樓主的觀感小弟能理解..當初信用卡申請書上也是你簽名代表同意才發卡給你.(恕刪) 如果小弟記得沒有錯的話,這個違約金的部份條文好像是後面才來個信函,說要更動契約條款的。應該不是一開始簽約辦卡的時候就有的條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