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明白,平平是強制保險,健保為何就不能像汽機車的強制險一樣導入依風險別的差別定價汽車強制險可以依被保險人性別年齡和有無肇事記錄定出不同的保費哪照說健保應該也可以依被保險人的就醫記錄定出不同級距才對三天兩頭逛醫院的保費多一點,1年只用個1~2次或都沒用到的少繳些際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又可避免浪費,這樣才比較公平吧虧損就只知道要漲保費而不去更改不合理的制度,真是......
weichin wrote:不然您過兩個月後既不能看健保,而且之後續保還要把前幾個月停繳部分付清 elsa8888 wrote:而且補繳的時候要繳利息 yabari wrote:得將這期間所欠繳之保費補足 大家都忘了,還有"滯訥金"的問題
nt50 wrote:台北市欠六百多億都無所謂但小老百姓能欠嗎?? 沒有這麼多啦, 六百多億好像是地方欠費總額勞保跟健保北高兩市都是欠費大戶其中台北市欠健保294億, 勞保271億, 合計500多億高雄市欠健保161億, 勞保183億, 合計350億左右 (有說381億)北高兩市都表示當中有一大部分欠費是來自於外縣市居民就業及就醫負擔
對於健保實在是有很大的疑問!!我了解健保是強制險,一定要投保但是,人總有很窮的時候阿!像現在很多人失業,有很大的機會繳不出全家的健保費健保一次要繳全家,可不能讓你只繳大人或小孩的!幾個月沒繳錢就被停掉不能用,這時候健保就不照顧你了,因為你沒繳保護費,喔~我是說保費啦!想看病就得自費,更印證窮人不能生病這句話!實在是 雪上加霜惡性循環可是!!!在這不能用健保看病期間,健保的費用卻是繼續計算,你還是一直在欠健保局錢!以後不但要繳足!甚至還會有滯納金,罰都罰了~不繳還是不給你看病!!!"如果不讓人用健保,就不應該跟人收錢;如果有欠健保錢(未來要繳費),就不應該停用健保卡"又不是故意不繳,難道不能讓人先不要繳?以後有錢有工作再繳(還)就好了阿或許健保局擔心的,是可能有人利用這種漏洞不繳健保一直看病,這樣健保局會倒掉??!可是!如果不這麼做!這樣就失去照顧國民的意義了!這樣讓那些真的很辛苦過日子的人該怎麼辦呢?有人會說:"去申請低收入戶就好了" 不過!這東西可不是那麼容易申請的唷!社會福利不夠周延的情形下,社會邊緣人只會越來越多,社會問題也會層出不窮政府應該重視這種問題照顧人民才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