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無論調想法...政府既然要刺激消費,現在用消費券的方式,因為一般百姓已不太願意多花現金,因此能省則省;如果說,除了消費券,若政府願意再提出,將自然人以發票扣抵所得稅(當然,這裡小弟不談配套條件),如此是否可一方面刺激消費,一方面也可(稍)增加實質所得?(這或許是債留子孫了,但先救眼前火...)小弟不才,從去年到今天已經藤苦蘭了...沒什麼慨念的想法...純討論,謝謝...以上...非針對投資做建議,非針對政策做批判,不想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