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D wrote:
很同意你的看法!
...(恕刪)
當年我還沒出生, 但現在我繳的稅被那些人爽到, 每年輕輕鬆鬆, 旅行出國樣樣來, 我也沒被服務到,
還要當他們出國機票的分母, 這樣我有資格吃味嗎?
i.BD wrote:
很同意你的看法!
...(恕刪)
指鹿仙子 wrote:
當年我還沒出生, 但現在我繳的稅被那些人爽到, 每年輕輕鬆鬆, 旅行出國樣樣來, 我也沒被服務到,
還要當他們出國機票的分母, 這樣我有資格吃味嗎?



jeff_123 wrote:
所以才要修法訂正這個...(恕刪)
needlucky wrote:
早年的公務人員, 薪...(恕刪)
那怎麼就是有人看不懂,
政治人物拿出來挑撥才可以獲取政治利益的途徑之一
(某些人就是會只會相信政治人物講的)
指鹿仙子 wrote:
當年我還沒出生, 但現在我繳的稅被那些人爽到, 每年輕輕鬆鬆, 旅行出國樣樣來, 我也沒被服務到,
還要當他們出國機票的分母, 這樣我有資格吃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