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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R 22 (可能有爭議,勿筆戰)

好奇怪, 照這個標準, 我應該也已經爆表了...
老弟的150萬留學貸款算我身上,
融資玩股票的借貸部位幾乎至少超過100萬...
可是還是一堆銀行找我辦卡.

不過我沒有現金卡, 也從不動用循環利息就是了.
wanlife wrote:
看到高收入的網友抱怨辦不出信用卡...(恕刪)


真的很奇怪,真正的高收入的人,難道一定需要信用卡嗎?
難道買賣東西一定要用信用卡,現金不行嗎?


wanlife wrote:
就我個人看來,卡奴是完全不值得同情的...(恕刪)


依我看銀行發卡浮濫,全盛的時期是隨便你辦,到處辦,卡奴是銀行有意無意
的養出來的,製造出來的。個人覺得這些卡奴固然不值得同情,銀行又值得同
情了嗎?

發卡衝業績,沒有考慮到持卡人的信用狀況,拼命鼓吹先享受後付款,並且還
可以預支現金。許多沒有自制力的人陷進了這種銀行有意無意製造出來的陷阱
,雖然不值得同情,但是銀行難道可以雙手一擺,說他們完全沒有責任嗎?
這就像是在銀行擺了一大堆的鈔票,而且不上鎖一樣,有多少人可以忍住這樣
的誘惑?

銀行對於金融犯罪者諸如經濟犯罪跑到國外的為首分子無能為力,倒是對於小
小的卡奴很強硬。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現實的社會不也是如此嗎?


Cliff0326 wrote:
好奇怪, 照這個標準...(恕刪)




每次看到竊國者侯 , 竊勾者"豬

我就覺得很不公平

舉個例子 , 前總統的案子昨天報了
有網友寫 , 你該不該生氣?

對於前執政者我不想生氣
投票時, 我選擇另一黨 , 基本上就等同對於他投下不信任

如果我現在要生氣 , 我將是對承辦這案件的法務人員有無盡責而生氣

不可以愚弄人民 ,上下交相敝!


相同引申到卡務,難道銀行都沒有消金部

那當時是誰核准的額度 , 誰難道不應該連帶負責!


我工作如果出問題 ,恐怕飯碗不保而且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吧

至於那種欠百億然後全民買單的,立法上 ,難道不應該先要求追其當初核准人的疏失

一個亂放巨款的企業 ,難道不能倒嗎?


這樣做之後,我相信那種買奢侈品的卡奴, 絕對會消失
因為他不需要買到第2期,銀根就會被抽掉了!

也不需要公布買進的物品是否是奢華或民生必須於大眾了,所有的消費物品

銀行自己就會內部控制!也就是說 dbr22 會真正落實

這種事述於輿論 , 只有善良老百姓 , 竊勾者誅的無奈搖頭

述於內部控制 , 好的銀行會賺錢

自己搞不好的就應該倒 , 而不能動用老百姓的血汗!

立法院的大德應該做的這樣吧

$$$ wrote:
真的很奇怪,真正的高收入的人,難道一定需要信用卡嗎?
難道買賣東西一定要用信用卡,現金不行嗎?


高收入不代表高消費, 當然不是一定需要信用卡....

不缺錢的人用信用卡主要目的是(1)便利(2)福利

缺錢的人用信用卡主要目的是(1)便利(2)福利(3)週轉

卡奴用信用卡主要目的是....


wanlife wrote:
dbr22看到高收...(恕刪)

很多欠債往往成為親戚的負擔!變成說家族內一個人欠下幾百萬
親戚就要跟著償還否則死全家等討債行為就來了!
https://ace0156.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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