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覺得Dcard為小朋友幻想文 (不了解同事風險控管實力,同事買房網友瞎操心),但還是認真回.那位買房的小主管的財務操作看來很ok網友只看到本利合要繳45萬,未算到租屋省下的錢,況且30年房貸,沒有規定不能提早還清,估計以那位小主管的收入,還清不會超過10年,之後每月可多支配的金額(不用交房租)就永久增加如果還清前失業或裁員,賣掉房子還能換回一大筆現金當作資金度過難關.沒甚麼不好收入120在各縣市都很不錯,沒必要酸成低收戶,重點是要過自己負擔得起的生活,買負擔得起的房子就好
sunflower2251 wrote:40歲年薪120萬在台北是甚麼等級?看討論區大部分人都說是低收入戶...(恕刪) 感覺很不錯, 實際上雖不能說是“低收入戶“. 但在台北, 若沒有家裏的支援, 真的有點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