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詐騙案例多到爆,怎沒警覺都有上千萬資金還想貪,真的有那麼好賺,非親非故哪會報給你,自己偷偷賺就行。「人守不住自己認知能力之外的財」,更何況是被詐騙走,而被詐騙的錢在台灣很難追回,最後能拿回一成就要偷笑。
sunflower2251 wrote:詐騙集團害人不淺,吃人不吐骨頭! 民進黨執政就是不願意修法只要是發起詐騙行為總金額超過百萬就判死刑法律改一改詐騙就會少!民進黨執政為何不做?存摺戶頭被拿去當詐騙另外增加法條判勞動服務6個月並罰錢30萬!就能切開普通詐欺罪了啊!
漲翻天 wrote:做人不要貪就好了.不要聽心言巧語. 不是貪不貪的問題好嗎投資理財本來就是必要的觀念是詐騙集團利用合法的投資理財來做非法騙人的行為應該要重懲的是詐騙集團而不是檢討被害者貪不貪好嗎你看巴菲特也是用錢在投資理財你要說巴非特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