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著放棄人蔘 wrote:跟父親關係一直沒有到...(恕刪) 目前繼承權有配偶與子女,首先房屋用繼承是正確的,現金就請先按照比率分給母親與兄弟姊妺後自行定儲,房屋先讓母親選擇一間養老用的就不要賣等未來繼承,其餘房屋可以大家商量後慢慢一間一間賣出分錢實際,現金與賣房首先考慮的是母親的養老金能完全滿足喔,繼承的過程請花點錢請位專業地政士可滿足全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