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
扣除國外750萬免稅額後,國內外所得以國內累進稅率計算
如果國內所得本來級距就已經超過20%
沒有人傻到用累進稅率計算吧
海外所得是計算在基本稅額裡,扣除750萬以後,只算20%,
750萬不是海外所得的免稅額,是基本所得的免稅額
所以海外所得實際上要多繳的是基本所得超過你本來沒計算海外所得時計算出來的綜合所得稅
這是網上查到的,2024年以前還是670萬
海外所得稅計算規則與報稅流程
步驟一、基本所得額的免稅額度:NT$ 6,700,000
基本所得額怎麼算?分為五種來源組成「基本所得額」:
個人綜合所得淨額
海外所得
特定保險給付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非現金捐贈扣除額
將上述五項最低稅負的課稅項目加總,就得出「基本所得額」。
步驟二、計算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扣掉 NT$ 6,700,000 免稅額後,乘上 20% 稅率
步驟三、基本稅額超過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須補差額
基本稅額 < 綜合所得稅:不用多交稅
基本稅額 > 綜合所得稅:補繳差額
如果基本稅額大於綜合所得稅額,就要補稅,如果相反,就不需要補稅,因為基本稅額跟綜合所得稅額,兩者並不會疊加,而是會取較大一項來當成當年度的稅,所以更簡單一點來說,綜合所得稅、基本所得稅,兩個稅制只會取其中高的那一項去收。
簡單的說,就是用20%的基本稅額去計算,如果你本來的所得稅比較多,因為有可能繳到40%的級距
那海外所得也不用繳稅,要申報,但不用繳
但如果20%的基本稅額比較多,那就是繳基本稅額就對了,這裡說的補繳是因為你實際上繳的所得稅裡,有一部分會是退稅的部分,當然也是會退給你,所以才用補繳差額的概念
1海外所得超過670萬元 假設你的海外所得1000萬元
1000-670等於330萬元 X20%--繳66萬元稅金
這330萬元不會合併入國內的所得推升級距
2 國內所得的級距 不會因為國外所得330萬元加進來推升級距
依舊依原來的課稅級距而繳稅
所以真正繳的稅金
是1+2的合併
小弟今年五月繳了180幾萬元的稅金
然後又被補繳了將近1萬元的稅金
PS:重點:放在國內銀行的美元定存的利息[不算海外所得]
最後會滾入2 推升國內的所得級距
但是1不會合併入2推升所得級距

今年海外所得的扣稅門檻已經調高到750萬NT元/年
其實真的可以好好運用這個合法的稅法來節稅
海外所得的好處是
A.750萬NT元以內,確實是免稅。其實很合理,你幫忙台灣的政府賺取海外的外匯。
B.超過750萬元NT元以上,無論所得多高,多多少,都適用固定稅率20%。而且
超過的部位,不會合併入國內所得,推升你的國內所得級距。
就是20%,死豬價。超過的部位,國家直接扣你20%的稅金。
C.你如果國內所得過多,5%,12%,20%,30%,40%。
其實當你國內所得到20%的時候,你就要慎重考慮,想辦法不要讓你的投資把你的所得級距
往上拉升到30%甚至40%以上。
因此,當你買國內的股票,配息的股息,國內銀行的利息[無論是否是本幣,或是外幣(通常美元)]
這些都會滾入你國內的所得,可能會推升你國內所得的級距。
因此當你國內所得達到20%級距以後,即將摸到30%的時候,
這時候,海外所得可能是一種很合法又合理的節稅的選擇
去年小弟雖然繳了180幾萬的所得稅
但是國內所得也還是控制在20%的級距
好好分配自己個人所得的來源
可能會讓你扣稅覺得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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