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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辣妹醉倒被撿屍噁男喊「再一下下就好」

sunflower2251 wrote:
A女同時也提出民事求償,不過簡男堅不認罪,台北地院判賠100萬元。


很多人都喜歡去夜店撿屍,偶爾總有一兩個踢到鐵板,

不過話說回來,會喝到倒在路邊,而且又用毒品的妹子,一次就賺100萬,就問你的收入會比他多嗎? 人家一年做兩趟就比你年薪還高,怎麼跟她比?
新聞最後有說明判決原因喔:

節錄自樓主連結內的新聞後段:

"加上女子也前往醫院就醫,診斷書指出在事件發生後,A女患有物質或已知生理狀況引起之其他精神病症、非特定之情緒障礙症,直到今日仍無法恢復,考量簡男在刑事、民事訴訟中皆否認犯行,且未試圖彌補、重建平等之性別關係,判賠10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引起"精神病症"、"仍無法恢復",且"未試圖彌補"吧....這些關鍵字.....起到很好很好的提價作用。
LuDain15

感覺是專業的

2024-01-29 10:02
han888

女生自己不自愛被撿屍,你說會有多悲痛我也不大相信,如果說是乖乖女無辜被強了,那力道我覺得還可信一點....但畢竟還是違法了,被人求償活該..但也可以耍賴不賠就是了

2024-01-30 2:43
2000可以解決的事情硬要花100萬...
han888

現在還有2000的??[笑到噴淚]

2024-01-30 2:41
LuDain15

我是聽說還有600的啦,有興趣的話...

2024-01-30 7:00
殺人都不用賠100萬
當女人真好賺
把自己喝到不省人事又吸毒,只能說不值得同情
這個案例以後流鶯都去喝醉倒街上等人檢了
sunflower2251 wrote:
聯想的到和理財有關嗎...(恕刪)


>>>

強制性交的罪很重

之前豆導即使支付200萬元和解

還是被判了4年徒刑


性騷擾也是

摸一下就可能被處罰8-10萬罰金

然後如果沒有和解

也會被拘役,易科罰金


大家賺錢不容易

做人和做事一樣重要!
免錢的最貴
100萬,難怪放在理財版,男人還是要能控制自己!
有時候看到這新聞都會換位思考一下.....以一次100萬好像很多.....

但想到....如果自己被肛肛好一次可以判賠100萬還是不要誒......

感覺會一輩子陰影
Bookwarm

是不是處女跟心理創傷並不相關,如同上面說的換位思考,你即便身經百戰若被弄一次難道心裡會好過?

2024-01-29 16:45
Zood Reenk

有人將罕例當通例,以多數人的反應作參考才不會離譜。

2024-01-3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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