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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扶養母親關係以降低強制扣薪數額

可以找里長或是社福相關的基金會幫忙
拚了吧 wrote:
假如新水四萬五,可以申請到四萬或多少不被扣嗎?因為我不會算,懇請大哥大姊網友幫忙以及怎樣才能不會被扣強制執行的錢,暫時不會跟執行署談分期,想一次存錢搞定,壓力很大懇請忙! PS:文法我不太好對各位抱歉!

因為本人長期照顧重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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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班後

大概一段時間公司才會收到執行命令

公司和你收到扣押命令

你就據實陳報扶養殘障母親的事實

看你所在的県市

法院會計算你的基本生活費用

例如台北市是19023元,2人就38046元

你薪水45000元-38046元

大概是6-7千元就是每月扣押金額

執行署健保費用𠕇優先權

可以通知執行署-起併案分配

反正多少家來都-様

就6-7千元去分配

慢慢還就還清了


如果𠕇存點錢

建議主動找銀行或資產公司談

也許可以打折或不計利息清償

這樣會減很多債務


準備的文件: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最好同一戶籍)

殘障手冊影本

醫院診斷證明書

個人所得及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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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會的話

到時候通知我

提供資料我幫忙撰狀


參考書狀如下:


escudolin

那你得証明你母親只有你一個扶養人,否則會按比例計算。

2023-05-22 17:40
escudolin

是,沒錯,如果法院裁定你的基本生活費需求是38000元,而你只有領4萬元,就是只扣2000元。

2023-05-2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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