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了吧 wrote:
假如新水四萬五,可以申請到四萬或多少不被扣嗎?因為我不會算,懇請大哥大姊網友幫忙以及怎樣才能不會被扣強制執行的錢,暫時不會跟執行署談分期,想一次存錢搞定,壓力很大懇請忙! PS:文法我不太好對各位抱歉!
因為本人長期照顧重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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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班後
大概一段時間公司才會收到執行命令
公司和你收到扣押命令
你就據實陳報扶養殘障母親的事實
看你所在的県市
法院會計算你的基本生活費用
例如台北市是19023元,2人就38046元
你薪水45000元-38046元
大概是6-7千元就是每月扣押金額
執行署健保費用𠕇優先權
可以通知執行署-起併案分配
反正多少家來都-様
就6-7千元去分配
慢慢還就還清了
如果𠕇存點錢
建議主動找銀行或資產公司談
也許可以打折或不計利息清償
這樣會減很多債務
準備的文件: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最好同一戶籍)
殘障手冊影本
醫院診斷證明書
個人所得及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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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會的話
到時候通知我
提供資料我幫忙撰狀
參考書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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