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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申報扶養父母所得稅疑問

把扶養省下來的錢拿出來孝順母親
誰拿出來的多就誰去申報
申報的人貪不了便宜,但是直接影響母親的零花錢,這樣大家都開心

收入少的省了申報扶養的程序,省事
收入多的也沒必要便宜政府,把多的錢拿出來給長輩,或是拿來請客也很好
看到這種有好康大家搶的家庭鬧劇後,我只想問"實際上您的父母親是誰在撫養"?
ecco007 wrote:
事情其實很簡單,
母親一直是我每年所得稅申報時扶養的對象,今年妹妹不知道那根筋不對,要求給她申報扶養說可以退稅,好笑的是她的收入根本沒到繳稅門檻,根本不要繳稅也不可能退稅。
若妹妹申報扶養,我也申報扶養,國稅局會怎麼認定?


家庭似乎不太合諧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ecco007 wrote:

重複申報扶養父母所得稅疑問

恕刪)


〉〉〉

我家是過去父母都是

我載去醫院

健保費都是我繳

所以一直都我申報撫養

沒有這問題


去年收入增加

跟岳父母商量

是不是今年也能給我申報?

徵得大舅子及大姨子們的同意

(他們去年就有沒有申報二老都沒什麼影響)

條件也是二老的健保費

以後要改由我這邊繳費

欣然接受


當然如果他們不同意

也不會強求

家和萬事興

我是覺得自家人

可以好好商量

申報扶養親屬頂多扣十多萬所得

節稅一人頂多6千~1萬元

不要為了小錢傷感情
扣十多萬,再乘以级距%數,再除十二個月
這樣想一個月也沒少多少
要報就给妹妹報就好了
ecco007 wrote:
事情其實很簡單,母親...(恕刪)


給實際有扶養的人報

沒扶養就輪流
個人的做法
請我弟算沒報繳多少 全報退多少
然後全我報 我給他這價差*2
回錯恕刪
回錯恕刪
通常是誰的稅率高就給誰報,通常乘上稅率後實質有沒多少錢,繳的稅通通盡政府口袋
撫養一口免稅額 9.2-13.8萬,如有身心障礙還有20.7萬,所得稅最高稅率40%
最少可省下 (9.2萬)*2口*5%稅率=最少9.2萬(前提是淨所得>56萬)
最高可省下 (13.8萬+20.7萬)*2口*40%稅率=最多可省下27.6萬(前提是淨所得>470萬)

新婚夫妻無小孩免稅額=9.2*2+24.8+20.7*2=84.6萬,夫妻月薪合計低於7萬就免繳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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