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chiu wrote:父子女三人.......因母親過世父親年事已高,所以由子+女繼承母親名下一間出租的老房子.........房子名字雖然先前在母親名下,但是實際是父親所買,而且原先租金是父親收..... 跟父親講法律真是好笑!!!
rickchiu wrote: 父子女三人.......因母親過世父親年事已高,所以由子+女繼承母親名下一間出租的老房子.........房子名字雖然先前在母親名下,但是實際是父親所買,而且原先租金是父親收.....現在出售約2千萬....該如何分配?..(恕刪) 〉〉〉不動產是登記制買方付款,一定是給產杈登記的賣方賣方子女二人拿了出售價金自然由其決定如何支配後面怎麼分配不是法律問題是家務事
我是覺得先請代書算一算真的賣出,可以實拿多少,因為繼承而來再轉售的稅金很高,東扣西扣很多都進政府口袋,為了沒吃到的財富而翻臉,是真的不值得。三人好好談,要賣也要齊心才賣的到好價錢,還有上述稅金怎麼操作才划算,子女對老父親有絕對責任,所以多想幾遍就知道這2000萬真的剩下沒多少。現階段留著收租金是最好方案,繼承轉賣稅金會逐年降低,等於房子在幫你們賺錢養父親,若逼不得已,何必賣掉?賣了房法律上還是要養老父親啊。
rickchiu wrote:⠂贈與稅問題....⠌子+女不肯,到手2千萬就這樣飛了,死活不肯拿出來....上述可能牽扯到認知問題,父認為讓子+女繼承是讓他們掛名,畢竟是父買的....而子+女認為給他們繼承就是他們的財產了......所以,出售後如何分配合理? 第一個問題本來就不是問題,每年兒女各自可以贈與220萬免稅分兩年就可以給到880萬了子+女不肯,到手2千萬就這樣飛了,死活不肯拿出來...結論就是"貪婪"
rickchiu wrote:父子女三人........(恕刪) 稅法 遺產稅申報 父親有2分一 (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權)子 ,女兒,父 分 剩下的 2分一,每人6分之一假設二千萬 分配 ,父先拿1000萬(剩餘財產分配)剩下的1000萬 三人分 每人333.3333萬。如果我記錯了,請聯絡地方稅務局。如果父親有能力證明房款是他的婚前財產,這筆房産歸父親所有。免計入遺產總額中。(看很難證明,只好乖乖的按稅法去申報遺產稅。)
Yaude Huang wrote:我猜應該是父親身上沒多少錢,以前是靠租金過日子 是靠收租過日子,但是父名下還是有另外房子收租,經濟來源無虞...Yaude Huang wrote:子女孝順一點又有點私心,不會等父親過世後再賣房子嗎?搞到現在錢交出去不開心,不交出去又被罵不孝 認知上不同吧......父親認為那房子是年輕打拼下來的....雖然子女已經由母親那邊繼承...但畢竟還是他買的房子阿,子+女一毛沒出到....而子+女則認為,不是已經給他們繼承了嗎?出售的款項,歸他們所有很正常...至於孝心? 阿災
rickchiu wrote:父子女三人.....(恕刪) 母親留下的房子已經辦理繼承過了給兩名子女了嗎?如果分割協議後, 完全由子女平分繼承過戶的話,父親拿不到一毛錢至於子女把房屋賣掉後, 若把錢部分還給父親, 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每人244萬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