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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跟保險公司和解還是該告上去呢?虛心請問投資型保單招攬糾紛

在收到要保書後,要保人有10天的猶豫期,10天內不需任何理由,可以撤銷保單
超過10天猶豫期後,就只能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了
nitendo wrote:
投資型保單本來就是長...(恕刪)


感謝你的建議

上星期一已經向安泰申訴了

只是過了一個星期

對方依然都沒有回覆

該業務員也是好整以暇態度.

大都是老婆主動電話連絡

真讓人感覺該公司是否財大氣粗?...背後有強力的法律顧問

而一點也不積極想處理...

果真如諺語所云

錢進了別人口袋...想要回來就難如登天>"<...

nitendo wrote:
投資型保單本來就是長...(恕刪)


虛心向您請教

如果是以下述理由申訴

銷售員曾說
1.以基金名義銷售..卻未告知是保單
2.第2年起將保費降至最低門檻,3年可回本不用擔心的謊言
不知可否提高勝算呢?
恕引用...
感謝


nitendo wrote:
投資型保單本來就是長這樣,前幾年都會被扣不少費用,而且是壽險
如果業務員告訴您太太不用扣這些費用,那才有詐欺之嫌,
如果他只是沒講,您太太也沒問,那您只好認了

如果真要申訴,我想各公司都有客服部,不然就向金管會申訴,
要上法院也可以,本來就是人民的權利,
不過並不覺得您告得贏.....

(我就是簽約被騙的本人)
這被扣掉的費用並不是壽險耶
壽險還要另外再被扣錢
被扣掉的都是給保險公司拿去了
不過就像是你說的
業務員並沒有告知我
到底要扣掉多少費用
正確的說 她是很狡猾的告知我
但卻讓我聽了不知道她已經告訴我了

她曾經有提到過扣掉的費用
是在第一次介紹這個投資型保單之時
但只含糊的說 第一年扣60%之後陸續扣五年 五年以後就都不用繳
從60%這個數字根本聽不出來是扣多少錢
而且她當時說的每一句話裡面
幾乎都充滿了X% Y% @@%
就是充滿了各種數據及啪數
我早就被她說的各種數據弄不清了
哪裡知道計畫保費前置費用扣款是多少
等到第二次見面
她將保單都設計好給我看時
我的計畫保費是年繳12萬
因此第一年就要被扣掉72000(這是一個禮拜前她才乘出來算給我看, 我才知道的)
但當時(半年前)她都沒做任何說明

我日前在手機裡質問她
爲何她沒有告訴我 要扣多少費用
她說 當時她還沒替我設計保單 並不知道保費多少
所以都是用啪數來告知
她推說她完全按照公司教育教她的來做
也就是說 公司的教育訓練教導他們 只要講啪數 不要把金額算出來
但是她如果沒有存心隱瞞
在介紹這張保單 講啪數的時候
可以帶入不同的保費數字(如:年繳十二萬)來告訴我被扣掉的前置費用金額
(乘起來就是第一年七萬二, 第二年五萬四, 第三到五年各一萬八, 五年總計十八萬)
爲何都不講? 連第二次見面把保單設計好給我看的時候 也完全沒提到

我完全不知道若我五年投入120萬 總計會被扣掉21.6萬
十五年投入360萬 總計會被扣掉28.8萬
以上還不包括壽險成本 以及基金盈虧自負
就像老師教數學 只講公式 而沒有帶入數據或算題目
含糊的將公式唸過一遍 然後就推說有教, 已經教完了
學生如果聽不懂就應該自己看課本啊 課本不是都有寫??
課本有寫學生就應該自己看, 而且自己看得懂, 自己會算
如果是這樣的話 每個神童在家自己讀就好了 也不用上學了

如果她將這些我要被扣掉的錢都告知 我打死也不會買這張保單
她也知道這個情形 但她依法又不能不告知
因此就鑽法律漏洞 含糊地以啪數帶過 然後就說她已經告知啦 她該講的有講啊
她都沒錯
她是按照公司的教育訓練教她該怎麼講 就怎麼講
所以 我們之間的問題
在於告知的認知不同
她覺得她已經說了(啪數)
我覺得她該講的沒講
她並沒有告訴我我要被扣多少錢(因為她沒算出實際的錢 啪數也只是含混帶過)

因此 她說 這不是她的問題
是公司的教育訓練程序有問題
是他們教導業務員只講啪數 不算實際錢數 (這難道不算存心欺騙?)
所以她說公司願意負擔這個部份的疏失
(聽起來是說 公司承認有錯囉?
公司承認要業務員刻意隱瞞實情 說好聽一點 是技巧性的告知)

公司叫她來問我 我想拿回多少錢
有可能是這個業務員的通訊處有問題嗎
還是這個業務員的上司傳授的有問題呢
(不過這個業務員已經是主管了 她是財務顧問 主任)
有可能安泰總公司沒有問題 但是這個通訊處或教育訓練中心出了問題?
如果他們承認了疏失
業務員和保險公司是否皆已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十五條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
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下列之行為: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第十九條
一、就影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權益之事項為不實之說明或不為說明。

是否我能以上述法令來告她及他們公司呢?
如果你簽名了

該文件也沒有任何文件上的違法瑕疵

你也無法 [舉證] 銷售過程中有任何 [詐欺] 或 [不實銷售] 的話

那並沒有違法的問題呀 !!!


雖然能站在你的立場認同你的觀點

但假如你是法院,站在法的立場來看,甚至只要站在路人甲如我

看你的描述來看的話,很明顯就是簽下契約,心有不甘想不認帳

這個就......

所以我想你還是去找找文件上的契約瑕疵,或是找找銷售過程中的程序瑕疵

甚至任何可能證明所謂 [不實銷售]的記錄

因為找來消保官或律師,他們也是會要要求相同的事


除非樓主有辦法提出不當招攬證據~像是錄音或是上述板友所說條款文字瑕疵才有機會提高贏面
金融從業人員照理說~~不該獨自下確定性言論來誤導客戶,如果大大能提出這類供詞,更有機會勝訴
1.保險公司申訴~~我想有機會啦,不過我猜保險公司站在保護公司名聲立場,通常會退還保費
不過保險公司應該都會推說sales個人行為比較多,跟公司無關
至於是保單後面的解約金計算方式還是扣除佣金後還給大大的保費就不得而知,通常吃虧是自己機會蠻大的
2.金管會~這個好歹也是公家機關,可以試試看
3.壽險同業工會~這個應該也會要求您提出相關證據吧
4.台灣之聲~~這個之前幫x達保經跟全x的投保戶申訴,不過這個有人認為好壞不一啦,
5.水果報~~這個沒招再考慮吧
有一個另類想法~~找立委~~
giva008 wrote:
如果你簽名了該文件也...(恕刪)


感謝諸位前輩的寶貴的建議

6/9下午我老婆與安泰申訴專員申訴後
感覺很氣餒...
主要原因如下列3點
還請各位前輩能針對原本我們打算申訴的項目,給予寶貴的建議!

1.老婆6/4及6/5日,與該業務員通話並且錄音存證,其中業務員坦承公司教育訓練課程,
指示業務員在面對客戶講解前置費用時,只需告知扣除%,並無需將實際金額說明給客戶了解,
其中業務員坦承自己揭露不確實,有瑕疵並於6/5表示願意私下和解,賠償全部損失,
但6/6卻反悔了,大概猜想是安泰律師團給他撐腰吧?
所以申訴一星期後的今天,終於與申訴人員撘上線
但安泰申訴專員卻強調公司規定前置費用只需提及扣除%,即使是含糊帶過去,且沒在保額規劃確定
後再次算出確切金額給客戶瞭解到底要扣多少錢,只要有提及都算沒有揭露不實!
這不是明顯和錄音中該業務員坦承自己揭露不確實,互相違背矛盾嗎?

2.與該員錄音內容中,老婆有向該業務再次確認,只需基金投資,不需任何保險,
但該員卻一直強調這是一個基金平台
很划算,不用解約費,轉移費,手續費每筆只需5%,不累計扣手續費...
這不是和金管會強調投資型保單不可以基金名義販售相違背嗎?
但是....申訴專員卻表示,這也沒違法!只要他在消售過程中,有隻字片語提及保險兩字即可
讓人好氣餒喔

3.提出目前(增額保費)基金部份投資半年以來獲利大約5%,可見並不是因為基金虧損而心有不甘
想毀約,而是當初業務員刻意隱瞞,用保險話術欺騙,但申訴專員也表示,這不能舉證!

很難過,爲何賣方會如此強勢,買方卻很弱勢,我老婆承認自己太傻,太信任小學同學,沒有仔細看條文就簽名
但難道公平正義難以伸張嗎?真是心有不甘....
感覺如此惡質的保險業務員...爲何公司會處處維護他呢?
希望前輩們能不吝給我們建議,該如何繼續與安泰爭一口氣呢?
感恩
申訴專員這樣說,你就信了嗎?

自已人說的話,可信度有多高?

說來說去,說穿了不就在坦護!!

不管如何建議找第三方申訴比較好

而且你有錄到音,你就帶這些事證去向第三方申訴去

這樣也比較有公平的裁決~~~
SUMMER912 wrote:
申訴專員這樣說,你就...(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

剛剛我親自打電話給安泰申訴專員

向他表示如果該銷售業務員沒有誠意解決

而要請高層官官相護

我8萬塊再賺即可

但安泰的信譽及該業務員該負的責任

我也一定要討回來

以下感謝asacpa網友提供
感動

===================================
發文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43460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會

相關法條: 保險業管理辦法 第 4 條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16 條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第 1 條

要  旨: 保險業務員所使用之文宣廣告及行銷話術不得以「存款」或「基金」名義
招攬保險


主 旨:茲重申保險業務員所使用之文宣廣告及行銷話術不得以「存款」或「基金
」名義招攬保險,應確實依據「保險業管理辦法」、「保險業務員管理規
則」及「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規定辦理,如有違反者,將依法懲處
公司及相關人員,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切實遵照辦理。

參考法條:保險業管理辦法 第 4 條(92.12.31)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16 條(94.02.02)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 第 1 條(94.09.22)

業務員將遭到以下處罰
五、對要保人、被保險人或第三人以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方法為
招攬。
1.未考量(準)客戶之保險需求,而假借節稅、基金、存款等其他名義為招攬之訴求。
停止招攬1 年
我本身也是保險業務員,,不過不是安泰的,,其實大同小異
基本上,,簽約是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是雙方歐=當事人)
這個合約才成立,,
而這個雙方是保險公司與你(當事人),業務員不是
而且保險公司也合於法,會給你審閱期,,你有充分的時間去看合約,,卻沒看,,
當然要退費是很難的一件事...
保險公司也會說銷售手法的不良是業務人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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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保險的部分...
你繳的費用一部分是拿來投資,,另一部分的費用費是你開這一張保單的費用
假設你買了30年,,如果你根銀行買,,這30年內不知道會被扣了多少,,而保險公司事先收一比(150%)
所以終身投資保險公司的平台會比銀行好....

至於5年繳120萬得先扣21萬6千
假設你連續根銀行買了120萬的基金五年
那手續費120萬x3%=3萬6千
管理費120X2%X5年=12萬
贖回費120萬X2%=2萬4千
這樣銀行也要收你18萬
超過五年後保險公司要逐年退環預收的21萬6千,,而銀行不但不退回,還要每年收
那哪個划算?

還有那21萬費用跟保險無關歐
保險的部分是用定期險扣的
如果你保額100萬,,20歲,,那了不起扣個一千元,,
也就是假設你買5年
120萬-21萬6千(費用費)=總投資額
總投資額X獲利=保單價值
保單價值-1千元(保險費)=現有保單價值

如果不幸掛了,,你家人可以拿現有保單價值+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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