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5059999 wrote:
誰來當第三方?不就還(恕刪)
任何一個政府組織的臨時機構,又或者公股銀行,(因為第三方同樣是獲利者)
別忘了你原本的車就可以持續給第三方機構做抵押,而且質押的風險小,金額也才六個月的月付款
我這麼跟你解釋吧,今天如果你要申請六個月的暫停繳款,每個月月付金是1萬塊,
假如政府指定我為第三方代墊機構,那麼我就幫你代為支付6萬塊錢給你的原融資公司,這樣這六個月就跟你的原融資公司沒半毛錢關係了,
接下來就是你跟我之間的關係,我以你的車做第二順位抵押,假設利息對你是5%,然後政府補助我2%,這樣我就可抽取7%的利息錢,我也有的賺,.
再來就是你不用以剩餘的本利和做為本金被原融資公司計息,你頂多也只需支付6萬塊年利率複利7%的利息錢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