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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後續問題⋯有代書朋友幫忙嗎謝謝

視雙方買賣走到什麼程序
被徵收的地是在程序的什麼階段被公告的
這會在法理上看誰佔的住腳
買賣不動產還是建議交給合法的房仲,除非你懂土地相關法規或是交易對象是自己的親友(要協商比較容易)。贊同樓友說的,缺錢就賠,不缺就取消交易,自己吸收一些規費(風險)。
meme貓 wrote:  ⋯⋯ 2.如果買賣價低於50萬。賣方可以拒絕⋯⋯(恕刪)


這點可能不一定拒絕的了⋯⋯

如果契約有白紙黑字寫明違約賠償條款的話⋯⋯。通常會是買賣價的兩倍或三倍、看契約約定,如以兩倍計算、那麼每坪買賣價大概是25萬⋯⋯
萬教 wrote:

如果契約有白紙黑字寫明違約賠償條款的話⋯⋯。通常會是買賣價的兩倍或三倍、看契約約定,如以兩倍計算、那麼每坪買賣價大

那條是寫辛酸的...
上法院打訴訟會被打成三折....
flashmeat0830 wrote:
那條是寫辛酸的...(恕刪)


涉及到法律判決實務面的、偶就不清楚了,也許就是由法官自由心證減免吧!

五樓有建議樓主去請教律師


另外google 到這個:
「違約金………一般契約條款及內政部成屋買賣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所記載的買賣契約總價最高15%違約金。
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若是違約定金過大,買方可依向法院提起違約金酌減之訴訟,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建商返還部分款項。至於是否過高則由法官依自由心證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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