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e貓 wrote: ⋯⋯ 2.如果買賣價低於50萬。賣方可以拒絕⋯⋯(恕刪) 這點可能不一定拒絕的了⋯⋯如果契約有白紙黑字寫明違約賠償條款的話⋯⋯。通常會是買賣價的兩倍或三倍、看契約約定,如以兩倍計算、那麼每坪買賣價大概是25萬⋯⋯
flashmeat0830 wrote:那條是寫辛酸的...(恕刪) 涉及到法律判決實務面的、偶就不清楚了,也許就是由法官自由心證減免吧!五樓有建議樓主去請教律師另外google 到這個:「違約金………一般契約條款及內政部成屋買賣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所記載的買賣契約總價最高15%違約金。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若是違約定金過大,買方可依向法院提起違約金酌減之訴訟,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建商返還部分款項。至於是否過高則由法官依自由心證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