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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人申請過公司或行號

ichhuang wrote:
不合法也是可以做
不然只好先跟別人借錢


我當然知道可以做
各種方法我也都知道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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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sumi wrote:
七月一號起,就只要去轄區國稅局登記就好了....
國稅局的人員相對市政府會親切多了.....


七月一號起的流程您知道了嗎
真的會比較簡單嗎
可能只是商業登記的部份吧

我去上課時--講師好像不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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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的人員真的會比市府的親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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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魔人 太多
唉....因為實際講起來落落長....實在很想矇混過去的說.....
現制:

1.公司(資本額50萬起跳)
 流程:經濟部商業司『查名』、經濟部(或北、高市政府)『公司設立登記』、縣市政府『營利事業設立登記』、
    地方國稅局『營業設立登記』

2.行號(獨資、合夥;資本不限)
 流程:縣市政府『查名』、縣市政府『營利事業設立登記』、地方國稅局『營業設立登記』

我不清楚你上的課是怎麼說7月1日起的流程?我也不知道7/1以後怎麼處理,但目前的消息是說,未來『營利
事業設立登記』的這塊,程序會大幅簡化,以後也不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就是你去店家看到有一張黃色的
紙就是了)。基本上的態度是,只要你備齊『公司(或行號)』的基本資料(登記表、身分證、租約),
就會核准登記了。

為什麼我會說7/1以後比較簡單,因為7/1以後,『原則上』不審查建築物用途的部份,
如果你是單純的小行號,可以考慮直接向國稅局辦理『營業人設立登記』就好了。

為什麼我會說『國稅局』的人相對親切,是因為國稅局只要你有租約、身分證、名稱、大小章,
他就會輔導你填寫資料,就完成設立了。

而『現在』,如果你去市政府辦,基本上還有『建物用途』審查及『聯合作業』的問題,有時候現場承辦人不見得
了解全貌(工商科不一定懂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所以有時候可能會有A跟你說可以、B說不行,但是在人
一多的情況下,難免沒有那個耐心回答。
如果你真的要自己去縣市政府辦得話,建議早上一上班就去,那時候人最少,他們比較有空回答。

很長吧....打字很累,用口說比較快,而且,我就是靠這個吃飯....
以後『登記』與『管理』分離後,看著吧,會有更麻煩的問題出現呢....
對於一般、小型、單純的辦公室,也許是很便民;但是對於零售、餐飲,嘿嘿.....
katsumi wrote:
很長吧....打字很累,用口說比較快,而且,我就是靠這個吃飯....
以後『登記』與『管理』分離後,看著吧,會有更麻煩的問題出現呢....
對於一般、小型、單純的辦公室,也許是很便民;但是對於零售、餐飲,嘿嘿.....


現在靠這個很難混飯吃了


katsumi wrote:
為什麼我會說7/1以後比較簡單,因為7/1以後,『原則上』不審查建築物用途的部份,
如果你是單純的小行號,可以考慮直接向國稅局辦理『營業人設立登記』就好了。


確定了嗎
看來我的消息落後了
--不審查建築物用途的部份

向國稅局辦理『營業人設立登記』----這部份會不會跟原來的設籍的部份是一樣的

萬一到時要各一張核准函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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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sumi wrote:
所以有時候可能會有A跟你說可以、B說不行


最氣的真的就是在這裏(也常發生)
有時主管還會加一句 原則上我看這個條件是可以但還是要遵重承辦員的意思

至於
katsumi wrote:
他就會輔導你填寫資料,就完成設立了。


我沒遇過




正義魔人 太多
現在營業地址想借用朋友的親戚開的水電行地址
如果說國稅局 派人去看
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polo7831348 wrote:
現在營業地址想借用朋...(恕刪)

如果他現場的地址只有『1』個水電行登記,那麼記得
跟親戚套好招就行了....
tch3542 wrote:
現在靠這個很難混飯...(恕刪)

對啊.....
以後都不知道要怎麼辦呢....
只能從另外一方面著手了....

最氣的真的就是在這裏(也常發生)
有時主管還會加一句 原則上我看這個條件是可以但還是要遵重承辦員的意思


我全省跑下來,倒是不曾遇過,通常是承辦不想作主,我就拉著去找主管,主管講了算,反正承辦有人幫他扛就好了啊。


katsumi wrote: 他就會輔導你填寫資料,就完成設立了。

我沒遇過

這個我常看到,特別是北市遇到志工服務或是南部縣市的承辦管區,都還蠻熱心幫助普通小行號設立的呢

這裡就要替這些公務人員拍拍手了啦

katsumi wrote:
我全省跑下來,倒是不曾遇過,通常是承辦不想作主,我就拉著去找主管,主管講了算,反正承辦有人幫他扛就好了啊。


生意做的很大哦.......

katsumi wrote:
這裡就要替這些公務人員拍拍手了啦


的確是要




正義魔人 太多
tch3542 wrote:
生意做的很大哦......(恕刪)

不敢啦
只是以前年輕不懂事,覺得明明法條可以的,為什麼承辦不准?
就想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就直接衝去找主管解決。
不過,事後還是有給承辦呼呼啦
感謝大家的回應
現在有另外的問題
之前有說到用朋友的親戚的水電行登記
剛查了一下 我家是否可以當作登記地址
地點在南港 住三 四樓
設立哪有什麼難
尤其又降低門檻
難在以後國稅局刁難查稅
合理合法的發票被踢掉
要補一些莫名其妙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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