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即列舉相關事宜,包括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特定人的選擇方式、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等事項,並於股東會充分說明;故大聯大可由股東會開會通知書上獲知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之相關事宜,如對私募議案有相關疑義,大聯大可以出席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就疑義部分要求公司說明或參與該議案之表決。
惟辦理私募後,總發行股數增加,原股東在沒有優先認股權之前提下,股權將遭受一定幅度之稀釋,若公司獲利並未提升,每股盈餘將下降。
所以私募資金運用計畫是否合理、預計效益是否確實達成,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是否發揮綜效等,是原股東所應關注的重點。
此外,私募股權若非由內部人如董監事或經理人認購,亦可能會有經營權異動之情形,若確有經營權異動情事,其後續公司營運策略、經營績效及財務操作等,亦值得股東留意其發展。
PS:文曄預計於3月27日開股東常會,而會中除了盈餘分配案之外,將新增一名獨立董事,同時也計畫辦理私募1.7億股,是否為稀釋大聯大股權,或是為創造長期股東利益最大化,引發市場聯想空間...。
尹衍樑逕自懲處經理人 顧立雄:傷害公司治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