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Lin wrote:
詢問各位大大...家(恕刪)
投資型保單很多消費者爭議
依你家母這張保單.我講個簡單的
1.投資型保單保本前提是被保險人死亡,所以單純講保本沒講前提,是違反現行法規。
2.投資型保單大部分都是連結所謂市場上的「基金」。
而簡單來說要100萬配到每個月1萬的利息
應該不是連結美元計價的基金
滿大的可能是南非幣計價
3.被保險人死亡保本級距
0-40歲投保,保本130%
41-70歲投保,保本115%
71歲以上投保,101%
4.內涵成本部分
這種保單最大成本就是危險保費
隨著被保險人年齡而逐漸增加
若投資帳面虧損還要負擔更多成本
當淨值扣完還要補錢維持保單有效性
實在沒必要
總結
能保本又有收益
有這麼好的東西還需要業務員銷售嗎
很簡單的道理想想就明白
若真的喜歡高收益
又能承擔波動
那你買基金就好啦...被扒兩層皮實在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