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堂弟的老婆跟我堂弟說叫公公先過些田地或借我堂弟創業我姨丈輾轉聽到就說 幹 講哪三小話後來去年...姨丈走了....堂弟繼承了1000萬跟1甲地老人家幹話講完 還是兒女繼承..除非兒女不孝 搞到老人家不爽提前過戶給他人..但敢嗎久了還是遺產
按小弟的想法,退休後很單純:1. 現金部位(含緊急備用金)設定一個最小值,例如100萬台幣2. 日常生活所需花費當然全數由現金部位支出,當現金部位低於100萬台幣時就賣出0050補足PS, 簡單講賣出一樣是不擇時,錢不夠了就賣,就是這麼簡單
補充說明:一、0050年化報酬率是6.x%。也就是說100張0050及現金100萬理論上是可以達到每年都有50萬的生活費。但不知遇到2008金融海嘯股價剩不到一半時該怎麼賣?也不知遇到今年創股市近三十年新高時該怎麼賣?二、會希望死後能多留些遺產給後代,是因為祖父留下一甲農地,父親留下一間房子,我今天才有辦法存到100張0050及現金100萬。若祖先什麼都沒留下,我這輩子大概只能當個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