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司完稅後要提撥20%法定盈餘公積(上限資本額),現在賣券所得也得入特別盈餘公積(逐年轉回可分配盈餘),難免影響這幾年的payout ratio,不過我看重的是股價資本利得,配2元還是1.5元,不是那麼在意了。
國泰金總資產9.9兆台幣,富邦金8.2,中信金6.3,兆豐金3.5。銀行股可以看損益表eps,或用pbr去評價,但壽險公司金融資產部位太大,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力已大過損益表。像2017年富邦金投資荷蘭保險公司Delta Lloyd賠了30億台幣,現在投資的哈爾濱銀行股價又腰斬,不過手骨粗,應該還傷不了筋骨。
trumandream wrote:因為保留盈餘約當現金,公司可以拿盈餘(現金)再投資於營運所需建築物、設備、技術,以提升經營效益及轉型升級之需求(恕刪) 這我知道,但我的疑問是,為何這些盈餘現金拿去再投資(不管是設備、建築、技術...),股本不增加,盈餘也一樣維持在5元左右,然後隔年的股東一樣拿兩元?用股東的觀點,正常應該原本100人,投資100股,隔年賺100元,每股應該給一元,現在變成隔年我只給股東0.5元,公司股本一樣是100股,但現金多出50元拿去再投資,結果第三年一樣只賺100元,同樣每股在給0.5元,公司繼續拿50元再投資,第二年、第三年的現金就這樣買東西、投資,但利潤卻是一樣不變,最重要的是,公司也沒因為多了這些盈餘,幫股東賺更多錢,如果第一年配2元,第二年配2.5元,第三年配2.75元....一直漲下去,股東不就才更有信心,將配到的現金繼續投入該公司?我的看法是,假設50元要保留,應該變成股份(現增),就跟玉山金一樣,一半配息,一半配股,盈餘拿85%以上配給股東才對,而不是很小氣每年都配45~55%,雖然股本會增加,但現金換股票,一樣可增加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