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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保證債務成年人也可生效-重要--看53樓--新聞真正的意思

JackYang wrote:
有可能... 那也要...(恕刪)


這樣的法案保護弱勢,我持正面肯定的看法!
至於那些有本事賴帳的大型經濟犯,
希望政府能預先主動監督,修法規範,嚴刑重罰!
這一個 法案 好像不是大大說的完全沒有配套

當債權人有遺產的時候 繼承的債務 不會大於遺產

在來 有些變成債權人的原因是替人作保 造成

家中的子女可能不知道家中雙親是否有替人作保

在繼承的部份可以有保護不知道的子女問題

有大大提出會有人鑽法律的漏洞 這個應該是銀行本身在借錢給人的時候要想的

而不是平民老佰姓要想的,有多少債權人 是因為不知明的債務 搞到無法翻身

而這個法案 主要保護的是不知道法律的人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把遺產改成要申請才能繼承,沒申請是無法繼承的.
這樣不就可以解決繼承一堆不知名債務的問題.
依新聞的文稿,我倒覺得合理啊

長輩借一堆債,但我是無辜者(不知情或其他原因),卻要承擔他過世後的債,不是很冤嗎?

1‧如果我拋棄繼承,不但拋棄他的遺產,也拋棄他的負債

2‧如果我限定繼承,只能繼承他遺產扣除負債有剩餘的部分

3‧如果我繼承,除了遺產外我也承接了他的負債

我想政府修改為第2種,算是保障大部分無辜的人吧
冷靜 wrote:
想想我們大家努力工作,
結果無原無故的要繼承一份負債,
如果是你,你會甘願承受嗎?
如果被繼承人是因為養育你而積欠下來的,
相信你還會接受.
不過,會對這法條贊成的人,
大都是因為長輩揮霍無度,或是經營失敗,…才會有一大筆債務的產生.
(不關己事)
既然法律可以容許在繼承人於被繼承人往生後三個月內,
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那就沒有規避責任的說法,
如果真要故意欠債不還,
相信善用這條法令即可.
現在修法,是為了保護真正無辜的人.
不要因為許多老鼠屎,
而讓努力且無辜的人遭受如果待遇~即使是少數人.
再者,國稅局既然可以調查資金往來,
如果有人故意欠債不還, 錢留子孫,
或許也可以稍為使用這項資源,
判斷是否蓄意.


不會啊 你說的很好 ~ 怎麼會要筆戰呢
但是面對一些賴帳大戶也受惠
這樣不是可以變成老爸有本事欠錢 小孩不用還 這樣家裡越來越有錢~

討論到現在 大家都知道債務人的弱勢 但是債權人有沒有配套呢
因為如果你真的很倒楣 借給賴帳大戶 是不是就只能摸摸鼻子?
這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

不要太悲觀....以後借錢要身體檢查.......這觀念是不對的....就算你壯得像一頭牛但沒有還款來源....你還是借不到錢得


這就是要我們從小就要有建立個人信用的觀念......從唸書的助學貸款開始或是信用卡開始...你就要保護你的信用價值....有信用價值就借的到錢.......銀行有風險控管但沒有實際執行....你想想一個學生可以持有5張信用卡....銀行會不知道嗎....明知到還發卡......至少立法後銀行授信會小心一些.......這是正面的



有人說那對一些低收入或真正缺錢得人來說.....不就借不到錢了嗎.....沒錯....雨天收傘 = 銀行
銀行都是在你最窮困潦倒的時候查封你的財產.....所以沒事不要借錢

其實對於那些有本事賴帳的大型經濟犯,
修這個法對他們無關痛養,
修法前,他們本來就可以拋棄繼承了,
大型經濟犯有很多律師會計師出點子,
一定要另外規範才行!
什麼時代了 , 還有"父債子還"這種怪異的觀念??

借錢給人 , 本來就是要考量對方是否有還債的能力 , 否則別賺這筆利息錢了

對方不還錢 , 還有老婆可以要債 , 老婆要不到再找兒子或老爸 , 這就是你眼中的合理?

我倒是覺得這比地下錢莊還狠

難不成 , 你借錢時都會考量對方父子3代 , 就算子子孫孫都得算計在其中?

lshb wrote:
其實對於那些有本事賴...(恕刪)


嗯嗯 ~現實中也有很多小小型耍賴大戶~ 我想只能自求多福了~
kiki0321 wrote:
不會啊 你說的很好 ~ 怎麼會要筆戰呢
但是面對一些賴帳大戶也受惠
這樣不是可以變成老爸有本事欠錢 小孩不用還 這樣家裡越來越有錢~

討論到現在 大家都知道債務人的弱勢 但是債權人有沒有配套呢
因為如果你真的很倒楣 借給賴帳大戶 是不是就只能摸摸鼻子?
這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

嗯~~
以前的法律本就有一條「限定繼承」
有心要老爸欠錢五鬼搬運給小孩的話~~
小孩本就可以用「限定繼承」這條來規避還債義務~~
所以王又曾的兒女用不著使用近日通過的新法來規避~~
本就有「限定繼承」這條來使用了~~

理論是如此~~
但是想用「限定繼承」來賺錢可沒那麼容易~~
銀行一定會去查父親生前的資金流向~~
到時候銀行一告~~
小孩還是得吐出父親不當所得的遺產來~~

但是無心又不懂法律的弱勢族群很多人根本不懂有這條「限定繼承」可以使用~~
新法有點全面「限定繼承」的味道~~
弱勢族群不懂的申請~~
有由國家來幫你使用「限定繼承」這條法律的精神在~~

所以新法只有弱勢族群受惠~~
投機者根本沒影響~~
投機者早就使用舊有的「限定繼承」這法來投機去了~~

我覺得報導裡反對的銀行業者根本在說鬼話~~
他們為什麼之前不抗議「限定繼承」這法傷害了他們的權益?
為何只針對近日通過的新法??
還是根本在為了無法強取弱勢不懂法者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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