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成長性都是走低的
償債能力也是慘不忍睹

大家真的少碰為妙
附上客觀數據讓大家一目瞭然
https://pse.is/LBCPW
吉祥全:補充公告重要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就桃園市華亞科技園區廠房公開標售事宜
2019/09/26 04:40
鉅亨網新聞中心
Tag
子公司
桃園市
標售
浩瀚
估價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9/25
2.公司名稱:浩瀚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整合資源及活化資產、並創造資產效益,重要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下
簡稱「浩瀚公司」)擬進行桃園市華亞科技園區廠房處分計畫(下簡稱「本處分
案」),標售標的:桃園市龜山區科技三路80號地上建物及其所座落土地全部。
二、浩瀚公司就本處分案為取得股東權益及公司之最大利益,將採用公開標售之方
式辦理,並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次公開標售業務之顧問公
司。
三、本處分案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已委託兩家專業
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浩瀚公司依據二家專業估價者出具
之估價報告,訂定標售底價為新臺幣貳拾肆億伍仟萬元(NT$2,450,000,000)
整(含建物加值型營業稅)。
四、本處分案將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配合主管機關或
法令規定所作之調整辦理後續作業事宜,若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市場狀
況或事實需要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因修正部份公開標售文件內容,為使投資人有充裕時間完成投標準備,擬將本
標案開標日期調整至108年10月21日下午2時整,於標售單位(第一太平戴維斯
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21 樓)會議室開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如順利成交,將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
怕有人沒發落到,不知已更改日期
【公告】代重要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處分不動產
日 期:2019年10月21日
公司名稱:吉祥全(2491)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浩瀚數位(股)公司處分不動產
發言人:陳碧華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95等3筆地號
建物: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42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8/10/21~108/10/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15,103.02平方公尺,折合約4568.66坪
建物面積:44,282.68平方公尺,折合約13,395.51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8.0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浩瀚公司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2億元,實際認列利益依會計師查核後之數據為準。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雙方簽訂之買賣契約書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標售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開市場決定及參考不動產估價報告訂定標售底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451,378仟元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406,157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元邦
2.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品妤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李元邦 (108)南市估字第000085號
2.陳品妤 (105)北市估字第00023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依雙方契約約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整合資源及活化資產、並創造資產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持有浩瀚公司股權約49.48%
9月25日就有po我的淺見
所以個人覺得第1買主應該是富邦媒,要不然一年將近8000萬的租金,租五年還是別人的,實在是不划算,且林口物流將近滿倉,剛好可以互補,第二買主應該是富爸爸,以現在的租金來算年利率3%多,把它買下來再租給子公司製造雙贏兩方都得利,所以不管是金或人壽個人覺得都很有機會,第三買主就是其它金控或壽險業,畢竟此標的符合投資報酬率收人家3%再付給存戶或保戶1~2%怎樣都划算,且承租者又是大公司,增加了一層保障,第四買主就是錢太多有閒錢想當包租公等日後都更後增值

事後來看還好有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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