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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手術已繳第二年猶豫是否要解除呢?🤔

終身手術的賠法沒辦法很好的轉移醫療花費
建議改成實支實付 甚至做雙實支
早期住院醫療險以「日額型」為主流,也就是依照住院天數給付保險金,保戶住院天數愈多,可申請的理賠金額就愈高。然而,DRGS上路後,每項疾病都有規範住院天數,超過的天數由醫院自行負擔,為了控管醫療成本,許多病患被要求提早出院,或者以門診手術取代住院手術。
健保改制後,許多原本由健保買單的項目都變成必須由民眾自行負擔,且醫療水準提升後,許多較新穎昂貴的設備或是藥物健保也都是不給付的,像是心血管疾病的心臟支架、退化性用的人工關節、精密手術達文西刀等,而這些動輒數萬到數十萬的藥物或是儀器已經不是民眾可以輕易負擔的費用了。所以雜費項目才變得如此重要。

雙實支實付
假設醫療收據為10萬,只買一家的話就只能賠10萬,但無法上班、需要他人照護、營養品..等花費加總,當然會超過收據上的金額。
若規劃兩張實支實付,醫療收據一樣10萬,卻可以分兩邊理賠,就能賠到總共20萬,可用來支付隱形支出,這樣才能更完整的轉嫁風險。
況且現在達文西手術 免疫治療 標打藥物 動則20 30萬,只有一家是完全不夠用的。
購買雙實支記得留意收據是否能副本理賠 以及 至少要有一家手術沒有限定健保2-2-7的商品。

我如果是你會選擇解掉重新規劃
因為我買保險是為了將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轉嫁給保險公司。
已經知道這份保單不堪用
為甚麼還要繼續繳下去?
趁現在年輕、才繳第二年
我會趕快止血 把錢花在刀口

現在會建議規劃的保險方向為:
失能險+雙實支(如上述)+重大傷病+癌症險+意外險+壽險

失能險
當人失能了以後,除了失去了工作能力外,生活開銷依然持續,更不用說嚴重到需要別人照護的狀態了。
活得越久,所需金額會越高,尤其是在基本消費較高的區域,
照護10-20年以上動輒花費幾百萬。
這是一旦發生就會是大花費的風險
這種狀況下,不僅自己照顧自己都可能會出問題,還可能嚴重影響到家庭的健全發展


癌症險
以前的癌症險側重理賠治療過程,如住院、放療、化療等。
但罹癌患者不見得必須一直住院、接受化療或放射性治療,癌症目前許多治療,如標靶藥物、免疫療法等,並不包含在傳統療程型的癌症險理賠範圍,
癌症醫學也不斷有新技術出現,像是微創手術、影像導引放射線治療、基因檢測及癌症新藥等,可是多數是自費項目,動輒數千至數十萬元。因此一旦罹癌,最好是可以一開始就拿到一筆罹癌理賠金,讓患者自由運用在治療方法、聘請看護或購買營養品。

重大傷病
理賠依據是看是否有取得健保局重大傷病卡,即可獲得理賠其內容,包括22大類,總共涵蓋300多項,認定簡單

意外險
保障意外受傷、住院、燒燙傷、骨折,以及意外失能的花費。

壽險
若是有家庭責任、債務,等則應依不同狀況決定投保金額

給你參考一下~
若是有需要,歡迎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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