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831022@gmail.com wrote:
最近的保險(儲蓄險?)是說:
1.之前買的維持一樣的利率或賠償?
新買的才有降.
還是
2.連以前買的都給你扣?
這牽涉到預定利率跟宣告利率的問題,
利變型商品應該是最近幾年才開始火起來的,
所以如果保單是十幾二十年前買的,那大部分應該不是利變型,那就是只有預定利率,
而預定利率是不會變的,所以這種商品不受影響。
如果是近兩三年買的,那就要看一下險種名稱有沒有利變兩個字,
如果有,那就是有宣告利率跟預定利率的,
其中預定利率比較低,而且繳費期越短的預定利率通常越低,這部分是不會改變的。
而宣告利率是月宣告年試用,也就是保險公司每個月都會公布這險種的宣告利率是多少,
然後看你是在幾月買的,這一個保單年度就是用這個月的宣告利率,
比如你是4月買的保單,那架設今年4月宣告利率是2.7%,那你這張保單今年四月到明年的四月保單周年日的宣告利率就是2.7%,
然後看明年4月的宣告利率變多少,就是你明年四月到後年四月周年日的宣告利率。
所以如果買的是利變型的商品,是有可能連以前買的利率都會受到影響的。
這也是躉繳跟分期繳的差異所在,
同樣是利變型商品,分期繳的預定利率是高於躉繳,宣告利率可能低於或等於躉繳,
比如躉繳預定利率可能是1.25%,但是六年期繳的預定利率可能是2%,
這個預定利率是不會變的,而且宣告利率最低不能低於預定利率。
所以如果宣告利率一直降下去,躉繳的可能會降到1.25%,但是六年繳至少會維持2%。
t86j0927 wrote:
您說的需要觀查6個月...(恕刪)
目前保險公司和評議中心(目前發生的個案)的觀點是,因同一事故,療程未完成,6個月內過世,並不算是失能狀態需要長期照顧,所以不理賠
你提到的醫療費用是屬於醫療險要解決的問題
失能險主要還是解決因失能所需的長期照顧費用
並不能解決你短期大量的醫療花費
應該只限於機能喪失的部分,
也就是比如雙腳都還在,只是不能動,或是類似植物人這種,
具有"回復可能性"的情況,
才會有6個月的觀察期,目的是避免誤判,
因為機能喪失如果超過六個月,基本上未來回復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但是如果像是那種截肢的,器官都已經不在了,這種器官或肢體缺失是沒有可能回復的,
就不需要觀察期,可以直接理賠的。
我記得各家失能險在這部分的做法或認定應該是一致的。
至於如果在觀察期內身故,
那就要看該險種有沒有身故保險金或是退還保費的設計,
有的話,應該就是理賠身故保險金或是退還保費,
沒有的話,就是沒有了。
因為身故不屬於失能。
另外要注意的是關於完全失能的理賠,
有些舊的險種是把完全失能跟身故放一起,比照身故理賠,
現在應該很少這樣的險種了,但是還是要看清楚條款比較好。
比較新的應該大部分都是把完全失能跟身故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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