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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看得到吃不到?

new-flag wrote:
收入多30萬,以20%稅率計算,要多繳6萬的稅,
結果算出來和去年差不多,這樣是減稅啦。(恕刪)


我沒仔細比較去年與今年,只是稍微看一下,就是感覺沒有減,但新聞報減很大,現在答案終於揭曉了。

我去年跟今年都是以基本生活費計算所得稅要繳納的金額為最優方案:
去年可扣除額:
多了 幼兒學前2.5萬x2=5萬
今年可扣除額: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多了7.2萬(20-12.8)+基本生活費多了3.5萬(0.5*7人)。

結果:
今年可扣除額只增加7.2+3.5-5=5.7萬扣除額。難怪會想。感覺物價漲蠻多的,但稅沒啥降。



shliou wrote:
今年只有薪資扣除額可以跟基本生活費17.1萬共存。其他都是互斥的。

去年幼兒學前扣除額可與基本生活費差額共存,今年被偷偷取消了。(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知道我沒有弄錯就好。
政府這樣是提高幼兒學前扣除額到12萬,但吃不到,還不如去年2.5萬可以拿來扣抵,變相被加稅了
基本生活費本來就是指食衣住行而已,教育不算很正常
zerokiller wrote:
基本生活費本來就是指食衣住行而已,教育不算很正常


問題是今年包進去了啊!若選擇使用基本生活費抵扣,就不能使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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