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alin wrote:
各位先進前輩您好小女...(恕刪)
請問你的訴求有法源依據嗎?
1.賠償 ,弟給了理債一日便57000(代辦費應該是跟遠東收才對)
a:為什麼要跟遠東收,你有遠東知情代辦的證據嗎?
2.降息,或無違約金之提前清償(弟還請假跑去台中將錢送到人家跟前,還沒留下任何收據憑證,窮途可憐小子啊)
a:建議找民意代表去談。
3.確定整合金額56萬本金是否真的是當初借款本金>>>>>56W有沒有壓縮空間
a:銀行為什麼要跟你確定,銀行能確定的是錢扣掉管理手續費匯入你弟戶頭,其他一律不管。
4.沒有要搞到行員沒工作,只是希望理性處理>>>>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a:都是成年人了,什麼是白紙黑字我相信你很清楚,銀行後面養著一批律師團,有本事去法院把你弟宣告監護,否則銀行不可能讓步,你當他們是吃素的嗎?
徐胖子的銀行想佔他便宜,我勸你直接上法院比較快,因為徐胖子連電信費幾千塊都追殺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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