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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中藏著合法的貪婪與魔鬼


car6666 wrote:
同一個都更的正方形地塊中,
土地一邊是面向車水馬龍40米大道,極有商業價值人潮的土地,
另一邊是無人潮且陰暗臨臭水溝的土地,
三家的估價者把完全相同長寬且面積一樣的土地,
臨臭水溝無人潮一側土地竟然估出比臨40米大道的土地更高權值比重,
背後原因乃無人潮一側的地主是與實施者一起掛勾的土地肩客。
聯合建商藉由後面較無價價值的土地來吃掉前排臨路店面的土地。
再者,
這些都市更新審議委員由誰來聘任?
聘任委員背後最有影響力當然是由選舉上來的首長,
這些首長未來如果還要選舉,
這些選舉需不需要花錢?
建商給了錢幫忙選舉,
能不給建商好處嗎?
所以,越好地點,越值錢地點,
遲早有一天,
全部都會被這個可以合法貪婪的都更惡法給都更掉了,
因為永遠沒有一個建商與政客會放棄合法貪婪的機會。
附註:
[當然,
前項估價者由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都可共同指定;無法共同指定時,
由實施者指定一家,其餘二家由實施者自各級主管機關建議名單中,
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
但是實際執行與市場導向時,沒有一個估價者敢和自己生計過意不去。]


感謝分享~
我記得之前不知道哪裡來的資訊

說為了避免3家全都是建商找的
會有動手腳的機會
所以好像會以
估價師公會出一位
實施者找一位
然後政府再找一位
最後將三家的估值取客觀平均價格

有這種可能嗎?

car6666 wrote:
由實施者委任三家都更...(恕刪)


第三者?

少林足球名言
裁判是我的
球監是我的
觀眾是我的
你拿什麼跟我鬥
lsr1017 wrote:
版大應該不知道實施者...(恕刪)

沒有錯,的確實施者可以是建商,
也可以是委託建經公司,也可以由住戶...
但是實務上,
一般住戶誰有這些專業能力與時間來擔任實施者?
一般人敢去擔任實施者嗎?
實際結果可想而知...

在十年前我就開始接觸都更了,
最近親眼看到一個都更案,
把臨大馬路一側具商業的店面土地,
在權利變換中,
其權值分配百分比估得比另一側較沒商業價值土地更少!
背後原因就是建商(實施者)結合土地掮客搞出來的!
更別說都更過程中的專業與資訊不對等,
如何從都更中再想辦法弄更多名目,
管理,發包,營造,行銷,...
太多地方仍存在著爭議!

還是簡單一句話,如果沒有豐厚利益,
有誰會吃飽撐著沒事幹,
花那麼多時間與精神去搞都更?
政府制定法律時
興利外
也得考慮防弊
以免日後產生更多都更糾紛
更是勞民傷財



car6666 wrote:
沒有錯,的確實施者...(恕刪)


臨大馬路的店面商業價值高,是因為臨大馬路。如果將大馬路封掉原本的位置還會價值高嗎?

何患無 wrote:
臨大馬路的店面商業價...(恕刪)

所以,在新的建築設計中,
的確可以這樣搞,
例如把臨路基地退縮更多,
以利於獲取更大的容積獎勵!
zaeo9335 wrote:
我記得之前不知道哪裡...(恕刪)

這個需要視案件情況而定,
如果更新單元中,
有部分土地是有建商插旗或一起合作的夥伴,
才會在估價上動點小手腳,
不過,都更中最大的利潤不在這裡,
因為光是建築物設計,
例如房子建物隔局,每個房型大小,
基地退縮,座落方向....
都是可以調整....
更別說是營造,發包,行銷...等!

都更,重劃,不管是政府,民間,都是這樣搞啊!
地主不同意,每天都有人會來和你「溝通」。
100坪的地最後地主只能分回40幾坪。
重劃後土地估價只有100來萬1坪,
結果一坪賣300多萬。

car6666 wrote:
這個需要視案件情況...(恕刪)

大大再說詳細一點嗎?
還是有點不太了解
car6666 wrote:
由實施者委任三家都更...(恕刪)

都更,我一直是不喜歡的
試想,
一棟4層樓的公寓,在都更後變成16樓
你土地持分一下由1/4變成1/16
建商用你的土地,蓋了一堆他的房子,分給你你原本的坪數,頂多再加一個車位
其他全變成他的
有人算過你家如果由你自己改建,一坪成本多少嗎?
對比於建商多蓋出來賣的,簡直不成比例

另一個成本大家有想過嗎?就是土地
土地是裡面最值錢的成本,
建商能夠取得再多的錢,也不能在空氣中蓋房子,你卻拿出這無可取代的成本來跟建商談,自願打2.5折,還沾沾自喜,還要被說成自既得利益的獲利者
在我看來,一開始,都更,住戶就是輸家了

另一個問題,等到這房子又過了50年,當這些對建商的甜頭不在了,由誰來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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